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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跨领域防卫合作评估:进展与战略考量

发布时间:2023-06-26 来源:国合中心

一、美日跨领域防卫合作的理念发展与政策设计

回顾美日跨领域防卫合作进程,可发现,总体上表现为美国引领概念发展、强化制度设计,日本追随并完善自身跨领域防卫体系的特征。

(一)升级与引领:美国跨领域作战概念的发展历程

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演进,既是华盛顿对自身内外形势变化的认知,也是美国霸权护持战略的重心。而作战概念的研究、开发与实践,则是美国推进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路径。美国意图通过作战概念牵引军事发展,并借此强化与盟国的防卫合作。美军的作战概念是关于未来战争和作战战法的前沿理论,主要是针对中长期安全挑战与威胁,围绕军事力量运用与建设而提出的系统性认识,目的是为准备与打赢战争提供咨询建议和理论支撑。

跨领域协同作战概念,有着近20年的发展历程。早在2002年,美国就提出联合作战概念。2009年末,美国防部提出“空海一体战”理论,标志着美国跨领域作战概念趋于成熟。2012年1月17日,美军颁布1.0版《联合作战介入概念》,首次提出“跨领域协同”作战思想,强调“跨领域协同”是联合作战介入概念的中心思想与重要基础。同年9月,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发布《联合作战顶层概念:联合部队2020》,进一步对跨领域协同进行界定,即在时间与空间上综合性运用跨领域能力,使各领域之间互补增效,并表示“虽然美国军队在每个领域都保持着独特的优势,但正是我们在各个领域投射军力的能力往往能奠定我们的决定性优势”。

2015年以后,美国官方围绕跨领域协同的内涵与目标,做了进一步拓展与充实。2015年底,美军初步完成了《联合跨领域作战指挥控制行动概念》,明确将“跨领域”指向陆、海、空、天、网、电等领域。在以上趋势下,2016年至今美军作战概念创新如雨后春笋般提出,相继提出了多域战、多域作战、全域作战、联合全域作战等多个作战概念。然而,不论是以上何种作战概念,其本质均在于跨领域协同,即在保有单一领域优势的同时,破除各领域各自为战的桎梏与藩篱。这一作战模式力求融合陆、海、空等传统领域及太空、网络、电磁频谱等新领域的优势与实力,互为补充、互相强化、形成合力,可有效应对因假想敌单一或部分领域装备技术与作战实力的提升对美国带来的安全威胁。

(二)追随与完善:日本跨领域防卫政策制定与体系重构

美国在逐步完善、发展跨领域作战概念的同时,也希望关键盟国与伙伴国予以配合,强化跨领域防卫合作。在美国要求下,作为重要盟友的日本,为了确保同盟稳定、维护本国安全,也主动调整了防卫政策,推动美日防卫朝一体化的方向发展。在此背景下,2012年末安倍第二次执政以来,日本以履行美日同盟相关义务为口号,对美予以积极追随与呼应,除了在主要官方文件中制定跨领域防卫政策,也努力构建相互融合的跨领域防卫体系,美日安全合作范围因此得到进一步拓展。

一是出台与美跨领域防卫合作政策。安倍晋三2012年末执政后,力图将安保各领域与美国无缝对接,以美日同盟为基础构建综合性防卫体系。2013年日本《国家安全保障战略》提出:“在广泛领域内进一步深化日美安全防卫合作,日本除了通过加强自身防卫力量、提升阻遏威胁的能力,也应通过日美同盟的遏制能力保障本国安全……应大力推进日美弹道导弹防御、海洋、太空、网络、大规模灾害应对等广泛安全保障领域的合作,提升日美同盟的遏制能力与应对能力。”

可见,2013年日本已开始将导弹防御、太空、网络等跨领域防卫合作作为未来美日防卫合作的方向。其后,2015年《美日防卫合作指针》的修订对美日强化跨领域防卫合作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指针》明确表示:“日本自卫队与美军为了排除对日武力攻击,以及抑制更高强度的攻击,将实施跨领域共同作战……这些作战将以横跨多领域,并取得多域融合的相应效果为目标。”可见,美日以《指针》修订为契机,正式将合作领域由传统的陆、海、空域扩展至天、网、电等新领域,并力求将新旧各领域实现融合,达成跨领域防卫合作。

在《指针》修订基础上,2018年12月出台的日本《2019年以后的防卫计划大纲》中,对美日跨领域防卫合作政策做了进一步阐述,奠定了两国合作的方向。《大纲》明确提出,日美旨在强化太空、网络、综合导弹防空、共同训练、演习与情报收集等领域的合作,将扩大、深化共同遏制举措;日本将更为积极地对美军行动进行后方支援、对美军舰艇与各类飞行器提供防护等。为了配合美国,日本在《大纲》中特别提出以下举措:大幅强化对网络攻击的反击能力;应对敌国卫星的威胁,提升太空监测、早期预警及通信能力;强化电子战能力、有效运用电磁频谱。

因此,通过对美日跨领域防卫理念、政策发展历程的梳理,可发现美国引领了概念的升级发展,而日本则扮演了追随者的角色,其通过2013年《战略》、2015年版《指针》对两国合作予以了宏观性制度设计,并在2019—2022年《防卫白皮书》与《防卫计划大纲》等官方文件中明确了具体对美合作路径与政策。

二是日本构建跨领域防卫体系。除了缜密的防卫政策制定,日本为了满足与美跨领域防卫合作需要,在美国指导下对本国防卫体系进行了重构,明确了各领域未来能力强化方向。其核心在于打破既有海陆空自卫队格局,强化相关部队实力的同时,组建若干新的部队,以期各防卫领域产生相互交融、互为补充的效应。

一方面,日本着眼于日美跨领域作战需要,构建了统合性防卫体制。为促进各战力的融合,除了强化在统合幕僚监部的制度设计,在天、网、电等战力的构成、部署、架构编成方面采取了若干举措。在太空领域,2020年5月18日,日本“太空作战部队”正式成立,将编入航空自卫队,主要任务为利用卫星与地面设备监测太空状况,计划于2023年正式开始从军事层面施行太空监测,并与美国建立合作机制。在网络领域,2022年3月,日本成立“自卫队网络防卫队”。目前该部队总人数约540人,日防卫省计划到2027年增至4000—5000人。在电磁频谱领域,东京朝霞基地新设陆上自卫队电子部队,强化幕僚监部及海陆空自卫队的相关应用能力。在此基础上,2019—2022年,日本在熊本健军、长崎相浦、奄美大岛、那霸知念等驻地设立陆上自卫队电子战专属部队,并计划于近期在九州南部的川内增设同类型部队,力图构建“西南电子岛弧”,目的在于收集和分析假想敌电磁频谱情报,干扰对方通信设备。另一方面,为了深化美日跨领域防卫合作,日本官方对自卫队的战力强化方向进行了细致谋划,具体涉及天、网、电、防区外防卫能力等。

二、美日跨领域防卫合作的若干进展

在美日跨领域防卫合作的理念与政策逐步完善的同时,两国具体合作也取得了若干实质性进展。

(一)完善、对接跨领域作战机制

美日近几年着重完善、对接彼此跨领域作战机制。首先,美日跨领域防卫合作对接机制基本形成。一方面,美日通过2015年修改《指针》,建立起共同计划制定机制(BPM)与同盟调整机制(ACM),力图构建能够支撑跨领域防卫合作的综合性机制。另一方面,作为对ACM、BPM的补充,日本确定将于2024年新设指挥海陆空自卫队的“统合司令部”及负责指挥作战的“统合司令官”,主要目的之一即在于在跨领域作战方面强化与美国的沟通与协调。“统合司令部”的成立,在外部使得日本在与美国的防务交流中可以实现对等性,如防卫省和美国防部、统合幕僚监部和美参联会、统合司令部和印太司令部可有效对接;在内部分工上,统合幕僚监部负责管理自卫队和制定作战方案,“统合司令部”负责具体实施日常安全和作战,职权更为明确。

其次,美国帮助日本推进陆海空等传统领域作战力量的融合,实现美日作战机制的对接。2017年3月,日本成立了“日本版”海军陆战队——“水陆机动团”,为陆海空跨领域协同作战创造了条件。2019年8月防卫省发布的《2020年日本防卫预算》中提出,为了提升美日战术配合水平,日本将与美国进行协同联合演习,两国将利用“水陆机动团”舰艇,在西南诸岛开展海陆演练,旨在强化“水陆机动团”的海陆两栖作战能力。可见,“水陆机动团”既是当前美国海军陆战队在日本的“复制版”,也是美国帮助日本促进陆海空等领域融合,进而实现美日在各领域更有效对接的主要载体。而在未来,美日将促使“水陆机动团”与日本航空自卫队及天、网、电等领域对接,向构建全域作战部队的目标迈进。

再次,除了传统陆海空领域,美日初步构建了天、网、电等新领域的合作机制。2011年,美日外长与防长“2+2”会议首次将网络、太空安全作为主要议题,并直接体现于两国首脑宣言中。在太空领域,2015年4月,两国设置了美日太空合作工作小组,将围绕以下议题推进太空合作:(1)推进太空各项政策性协议;(2)密切情报共享;(3)合作培养太空领域专家。在网络领域,美日成立了网络防卫政策工作小组,主要发挥以下作用:(1)推进美日关于网络安全的政策协议;(2)深化美日网络情报的共享;(3)推进美日应对网络攻击的共同演练。在电磁频谱领域,美国帮助日本导入其电子战课程,建立起较成熟的电磁频谱部队培训机制。

总体来看,美日除了着力融合陆海空等传统安全领域、对接彼此作战机制外,围绕天、网、电等安全新领域的合作机制构建呈现以下两大趋向:一方面,美日借助BPM、ACM等传统机制,以及“统合司令部”等新机制的设立,力求搭建涵盖各大安全领域的综合性防卫合作平台;另一方面,美日在天、网、电等领域分别构建了相应合作机制,以具体落实相关防卫合作事务。以上两大趋向相互促进,互为补充,为两国实施跨领域防卫合作、实现军事一体化目标初步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美日强化跨领域作战装备与技术合作,提升互操作性

除了合作机制的完善与对接,美日强化了跨领域作战的装备与技术合作,努力提升互操作性。美国通过装备日本等盟国部队作战平台,实现美军与日本等国军队间相关数据和战术态势信息共享,通过作战平台与单兵层级的信息共享和一体联动,构建“协同作战能力”系统(CEC),使其成为美军和盟军联合作战的“力量倍增器”。

为了达到以上目标,一方面,美日强化在陆海空等传统领域的跨领域装备与技术合作。首先,继澳大利亚海军之后,日本海上自卫队也获得了美国CEC系统的武装。2018年7月,日本海上自卫队的DDG27型驱逐舰“摩耶”号下水,并于2020年3月交付使用,这也使得海上自卫队正式拥有CEC系统舰艇,与美军实现了陆、海、空、天、网、电等领域的情报共享,进一步密切了日本海上自卫队与美海军第七舰队的联系,二者的跨领域联合作战在理论上成为可能。其次,除了海上自卫队,日本航空自卫队也加速搭载CEC系统。除了日本航空自卫队大量采购的美国F-35A隐形战斗机自带CEC系统,日本当前也重点在E-2D预警机中搭载该系统,以求与美国空军及其他军种紧密配合与对接。

另一方面,在陆海空等传统领域以外,美日通过天、网、电等领域的技术合作,实现新领域与传统领域的融合,拓展了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在太空领域,美日围绕早期预警、情报收集、定位、太空态势感知、指挥、统一调度以及太空系统的抗打击能力等方面积极开展装备与技术合作,以此促进两国政府共同采取相关举措。更重要的是,美日将天、网、电领域的合作成果运用于陆海空领域的情报收集、侦查与分析,力图强化陆海空指挥统制与情报通信等方面能力,集中体现了美日新领域与传统陆海空领域协同作战的进展。

(三)推进跨领域协同作战的联合演练

为了切实加强美日跨领域实战能力,近几年两国在传统双多边军演中刻意加入了跨领域作战相关的演练项目。

首先,近年来美国主导、全球规模最大的海上多边联合军演——环太平洋军事演习中,逐步设立了美日跨领域协同作战的演练项目。如2018年环太军演中,为深化两国离岸防卫能力,美国首次派出陆军多域特遣部队,与日本陆上自卫队地对舰导弹连队共同开展了实弹击沉演习。这一演习对于美日强化跨领域协同作战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除了海上联合军演,美日陆上联合军演的“标杆项目”——“东方之盾”演习,也成为两国开展跨领域防卫合作的主要平台之一。2019年9月,美国陆军与日本陆上自卫队举行“东方之盾-2019”演习,由美国陆军多域特遣部队与日本陆上自卫队第一电子队共同参演,主要着眼于通过灵活运用电磁频谱,强化对敌方战舰的打击能力,鲜明地体现了两国融合陆、海、网、电等作战力量,跨领域协同防卫合作的路径。2021年6月,美国陆军与日本陆上自卫队中部方面队举行“东方之盾-2021”演习,同样重点演练了跨领域防卫合作。

不仅如此,“东方之盾-2021”演习更重要之处在于,尽可能引入了太空、网络、电磁频谱等领域技术,创新了传统领域的作战模式,实现美日跨领域协同作战能力的提升。这一新作战模式具体为,美日为干扰敌方通信,扰乱指挥机构,提升射击效果,使用网络电子战系统对敌发动电子攻击;通过电子战系统搜集敌方电磁情报、掌握敌进攻态势;通过无人机、网络电子战系统搜集发挥火力优势所必须掌握的敌方详细位置信息。日本自卫队与媒体均直言不讳地表示,此次联训的特点在于强化美日跨领域协同作战能力,即实现天、网、电等新领域的作战能力,与包括火炮在内的传统领域攻击能力的融合,力争通过跨领域协同作战提升美日同盟的应对能力。

三、美日开展跨领域防卫合作的战略考量

在国际安全局势错综复杂的背景下,美日开展跨领域防卫合作蕴含着多重战略考量。两国合作既受美日欲强化同盟遏制能力与应对能力这一目标的持续驱动,又是美日重塑印太安全合作体系的关键谋划,也是日本欲借与美合作构建自身跨领域防卫体系、成为军事大国意图的现实折射。

(一)赋予美日同盟新的战略意涵,强化其遏制能力与应对能力

美日同盟是一个战略意涵不断丰富、制度化程度不断提升的合作体系。跨领域防卫合作机制作为两国同盟制度化建设的新进展,对于美日同盟应对外部威胁、强化遏制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从理论层面来看,一方面,美日两国通过制度化建设,可望达成系统化的力量聚合,实现对外部对手的制衡和威慑;另一方面,美日通过层级和领域不同的制度设置持续释放威慑信号,不仅能明确外部威胁和防卫任务,获取稳定的利益、偏好和意图的信息,而且能够从各个渠道对彼此安全外交战略施加影响,促进立场接近和合作,使得制度在不同情况下延续既有的路径。

从经验层面来看,为了永葆同盟活力、应对不断变化的国际局势,美日在冷战后数次赋予了同盟新的内涵,不断强化其遏制能力与应对能力。奥巴马执政时期,美日对《指针》的修订是美日同盟机制化建设进程中的“里程碑”,是最具象征意义的参数。此后,日本在美国亚太同盟体系中的地位得到显著提升,美日力图构建无缝高效的合作体系,这也成为两国开启跨领域防卫合作的主要背景。以《指针》的签订为标志,美日同盟的战略意涵与发展方向开始出现若干重要转变。

第一,美日地位趋向平等,相互依赖程度加深。特别是在特朗普执政时期,与美国在国际社会诸多“失位”“退群”相比,日本一定程度引领了国际秩序的构建。美日地位的相对平等、彼此依赖程度的加深,带来了两方面意涵:一方面,美国在坚定对日防卫承诺之余,需更多地关注日本核心安全关切,即应对周边日益凸显的导弹威胁、不断强化的反介入/区域拒止能力;另一方面,因自身国力的相对下降,美对日防卫依赖度将持续提高,美诸多国防政策需要日本予以全方位配合。以上两方面意涵表明跨领域防卫合作对于美日两国而言,既是必要选项,也是必然选项。只有美日协调政策立场,两国跨领域防卫合作才有可能实现,面向周边的遏制能力与应对能力才能不断提升。

第二,美日军事一体化趋向日渐明显,并在时、空、域多维度密切两国合作。时间维度上,美日强调从“平时”到“有事”的无缝隙合作;空间维度上,美日安全合作除保证日本本土的安全外,已扩展至涵盖东海问题,近两三年来又着重涵盖台湾问题,并在南海、印度洋等“印太”重点地区紧密配合;作战域维度上,扩展和融合各领域、开展跨领域防卫合作则是美日当前着重推动的议题。为此,美日全力融合陆、海、空、天、网、电各领域,围绕美日跨领域协同防卫合作能力采取了大量举措。

在特朗普乃至拜登时代,美日加速了这一合作趋势。2019年“2+2”会议上,跨领域防卫合作成为两国的重点议题,两国也强调为了更好地应对跨领域作战,将以天、网、电等作为美日防卫合作的优先领域。2020年1月,安倍明确提出“日美应提升互助关系,我们已为日美同盟注入了新的力量。今后,我们有责任将日美同盟作为守卫太空、网络安全与和平的支柱”。此后,在2021年3月的“2+2”会议中,两国外长与防长围绕美日同盟的作用、任务、能力进行磋商,再次承诺将整合两国安保政策,深化横跨所有领域的防卫合作,特别强调了强化太空、网络等领域合作的重要性。

因此,自奥巴马时代以来,不论美日政权如何更迭,两国均将跨领域防卫合作作为深化同盟关系、强化同盟遏制能力与应对能力的重要抓手与动力来源。通过跨领域防卫合作,美日既密切了原有陆海空各领域的合作密度与强度,也将天、网、电等新领域的技术与装备予以导入。通过以上诸领域的深度融合,美日同盟的应对能力与遏制能力实质性提高,其内涵也得以不断丰富。

(二)多维度重塑美日印太安全合作体系,强化对中俄战略威慑能力

在美日“印太战略”的原有框架下,多层级、多维度的陆海空双多边安全合作是遏制中俄的主要路径之一。近年来,美日对印太地区安全环境的认知出现了新的变化,这也成为促使两国强化跨领域防卫合作的重要动因之一。

一方面,美日认为,中俄等国在天、网、电等安全新领域实力不断发展,反介入/区域拒止能力日益提升,导致美日面向中俄的威慑能力相对下降,亟须构建新的安全合作体系予以应对。对此,美日一些学者、战略家已有诸多论述。埃里克·加兹克与乔恩·林德塞认为,安全问题的复杂性产生了不确定性,特别是在太空和网络领域“侵略机会”的增加,破坏了早期威慑框架的简单逻辑,也破坏了以这些框架为基础的政策的可信性,迫使相关国家需要采取新的应对举措。“跨领域威慑”及相关防卫政策旨在通过对威慑效果更佳的某一领域采取措施,以应对其他领域的威胁。金·马洛里在兰德公司研究报告中主张,在冷战结束后的一段时间里,美国处于主导地位,但俄罗斯和中国成功地采取了行动,改变了乌克兰和西太平洋地区的领土现状。为了实现这些目标,两国都采用了“灰色地带”或“混合战争”战术,使得美国跨领域威慑战略正面临新的挑战。美国不仅在传统的空中、陆地和海上战争领域遏制侵略的能力受到质疑,而且在太空和网络空间领域也出现了遏制未来侵略的新要求。与美国学者观点类似,日本学者小谷哲男、长岛纯表示,美日跨领域防卫合作是新时代背景下美日同盟以“综合威慑”为目标打造的安保合作体系,是强化对中俄威慑能力、应对地区安全新态势的重要举措。

以上观点鲜明地体现了美日认知,即中俄等对手通过发展新安全领域技术、提升反介入/区域拒止能力、采取“混合战争”模式,削弱了美日军事优势。在此背景下,美日深感在“印太”地区以陆海空等单一领域遏制、威慑中俄存在明显局限,必须导入新兴领域军事技术,遂着手将传统的陆、海、空域与太空、网络、电磁频谱等“新疆域”深度融合,意图重塑两国印太安全合作体系。

特朗普政府于2019年发布的美国《印太战略报告》明确表示:“鉴于应对新威胁、趋势和技术的紧迫性,我们已经看到了在运营合作、资产共同保护、双边计划方面的进展。保持联盟能够战斗并赢得对手的技术优势也是最重要的优先事项”,“国防部正在继续精简面向日本及其他盟国的对外军售,追求协同开发的机会,并深化网络和太空领域的合作”。2022年2月,拜登政府发布的新版《印太战略报告》则更为鲜明地提出,“综合威慑”将是美国策略的基石,美国将与盟友、伙伴国一道,更紧密整合各作战领域和冲突范畴内的行动,使之足以震慑或挫败任何形式或领域内的挑衅行为;美国将重新关注创新,以确保美军能够在太空、网络空间、关键新兴技术领域等快速变化的威胁环境中行动;美国正在开发新作战概念,建立更富韧性的指挥和控制体系,增加美国联合演习行动的范围和复杂性,并寻求部队多样化的部署能力,以加强与盟友、伙伴国协同行动的能力。

2022年5月,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发表本届政府对华政策演讲,提出美国将团结盟友与伙伴国,重申将以“综合威慑”应对中国的挑战,维持现有国际秩序。同年10月出炉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则表示,美国国防战略依赖于“综合威慑”,强化陆、海、空、天、网等跨领域防卫力量的整合,实现以上各种能力的无缝对接,并推进与盟友和伙伴国军事一体化。其目的在于:一是使潜在对手相信,其敌对活动的成本超过了收益;二是使意图在某一领域取得优势的竞争对手明白,美国也可以在许多其他领域做出回应。可见,特朗普、拜登政府官方文件或重要讲话均体现出,美国担忧随着中俄等假想敌天、网、电等新领域实力的不断发展、反介入/区域拒止能力的持续增强,美日等盟国、伙伴国难以凭借单一安全领域的举措应对挑战,在“印太”确保于己有利的安全环境。为此,美国以“综合威慑”理念为指引方针,强调将与日本等盟国、伙伴国在“印太”开展太空、网络等新领域的合作,以此提升对中俄等国的遏制能力。

无独有偶,日本也在2019年《防卫计划大纲》中明确指出:“在日趋严峻的国际安全环境中,为有效抑制、应对较强大的军事威胁,将天、网、电等新领域与陆海空等传统领域优化组合,适应新的战争形态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基于以上考虑,今后在强化单一领域防卫力量的同时,应有机融合各领域的实力,凭借激发以上二者的乘数效应,克服部分单一领域的实力劣势,以夯实日本整体防卫体系。”因此,与美国类似,日本也有将各领域优化组合,补齐陆海空等单一领域实力的短板,并借此重塑本国印太安全合作体系、强化对中俄遏制能力的意图。

在美日以上认知与制度设计下,近年来两国力图以“综合威慑”理念为指引,以跨领域协同作战为目标,在东海、台海、南海、印度洋等核心区域融合陆、海、空各军种基础上,综合运用天、网、电等新领域技术与作战力量,面向中俄等构建多维度、跨领域的印太安全合作体系。在东海、台海一线,美日在日本西南诸岛重点进行了跨领域作战军力部署,在与那国岛、宫古岛、石垣岛均建立大小不等的基地群,西南诸岛及其海空域“要塞化”“岛链化”效果日渐显露。而在南海、印度洋等区域,美日更多地会同澳印甚至英法等国开展跨领域协同演习,并重点将天、网、电等领域的技术运用于海洋领域,强化以海域态势感知、海洋情报搜集与共享等领域为代表的防卫合作。

美日通过跨领域防卫合作,力图重塑印太安全合作体系,以更好地应对中俄日益增强的多域作战、反介入/区域拒止能力,在印太构建多领域、多维度的安全合作网络。据此,美日在遏制中俄的同时,也可更有效地掌控印太安全局势。

(三)日本欲通过与美合作,构建自身跨领域防卫体系

日本在开展对美跨领域防卫合作之余,也希望借此升级自身防卫体系与安保能力,实现日本防卫力量“跨领域融合”,助力军事大国等战略目标的实现。

2018年5月,日本自民党政调会以《关于制定新防卫计划大纲及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的建言——实现多维度跨领域防卫构想》为题,向日本政府提交了一份建言书。该建言书中强调,面对外来威胁,日本应不仅局限于陆海空等传统领域,也应灵活运用太空、网络、电磁频谱等领域,以综合运用各领域优势的视角,以最合适的方式构建多维度、跨领域防卫力量。

在政调会提出建言后,安倍晋三在2018年8月举行的“安全保障与防卫力量恳谈会”中提出,拘泥于陆海空等传统领域的思维已无法从根本上保卫日本的安全,保持在网络、太空等新领域的优势地位,对于日本的防卫来说至关重要。不论是自民党政调会的建言书,还是安倍组织的恳谈会,最终目的均在于为日本构建跨领域防卫体系创造条件。为了真正落实以上目标,日本政府面临着舆论、法理、在野党等诸多阻力,必须借助美国的外部压力才可望达成。因此,安倍晋三在任期间努力推进美日跨领域防卫合作,固然有配合美国强化同盟、重塑印太安全合作体系的考量,但也夹带着“私货”,即以“有必要配合美国行动、履行盟友义务”为借口,顺势推动日本构建跨领域防卫体系。岸田文雄执政后,不仅继承了安倍既有安保路线,且有进一步强化的态势,而借与美合作构建自身跨领域防卫合作体系则是其中重要一环。其表现在于,日本政府在2022年末修订的《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国家防卫战略》《防卫力量整备计划》等新版“安保三文件”中,不仅将跨领域作战能力明确列为日本自卫队亟待强化的七大能力之一,也将跨领域作战定位为美日同盟未来重要的合作领域,表明日本“内外联动”、以“履行盟友义务”为由构建跨领域防卫体系的目标已基本实现。

安倍、岸田两届内阁意图挟美自重、借美强军,谋求通过对美合作构建本国跨领域防卫体系,将有助于日本释放在天、网、电等新领域的技术潜力,弥补传统陆海空领域防卫力量的相对不足,形成综合性防卫体系,助力日本构建军事大国等战略目标的实现。(作者:王竞 华中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生导师、国别(区域)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