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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乌冲突不会改变中俄关系发展的内在逻辑和独立价值

发布时间:2022-07-03 来源:国合中心

近年来,中俄关系已成为互信程度高、协作水平高、战略价值高的大国关系典范。俄乌冲突爆发后,如何看待中俄关系在外部环境受到的冲击,如何理解冲突对中俄关系内在逻辑的重塑能力,以及中俄关系未来发展的前景,成为判断俄乌冲突对大国博弈态势影响的重要参考。

中俄关系的外部环境面临冲击

第一,维护国际体系和秩序的共识面临“压力测试”。在俄乌冲突背景下,虽然国际体系尚未处于彻底崩塌的绝境,但其整体脆弱性和局部分化趋势不可避免。不论是暂停俄罗斯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资格,将俄逐出联合国安理会、世界贸易组织、二十国集团的讨论,还是愈演愈烈的“民主—威权”二元对立叙事和“中俄轴心”的塑造都表明,国际力量可能出现以排他性安全、价值观对立为标志的“阵营化”重组。在此背景下,俄全球议程设置权和多边事务参与权可能受到挤压,中俄共同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的共识,也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测试和制度性成本。
第二,深化务实合作的机遇和风险同步上升。在新冠疫情和俄乌冲突的叠加影响下,普惠型全球化的红利料将逐渐消亡。金融武器化、技术武器化和能源武器化的趋势,以及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价值链的安全化重构难以逆转。各国建立贸易“防火墙”和产业“隔离带”的需求将急剧上升。在机遇方面,中俄关系将成为俄罗斯摆脱政治孤立、经济困境、技术封锁的核心抓手,在能源、科技、投资、金融等领域的对华需求将更为强劲,中国的市场、资金、技术、人才可能填补美欧与俄罗斯“脱钩”造成的真空。但与此同时,俄乌冲突持久化给予美、欧、日等国不断加码制裁的空间,俄罗斯的经济发展预期、金融市场、投资环境受到严重冲击。无论是动用环球银行间金融通信协会(SWIFT)等“核武级”的金融制裁,还是俄罗斯推动的“俄概股退市”或以“天然气卢布”瓦解“石油美元”霸权的尝试,都将增加中俄深化务实合作的外部风险。中资企业或个人开展对俄合作面临“次级制裁”风险,包括被列入美国的《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SDN)清单;在俄海外工程承包、跨境投资和贸易结算面临障碍;过境俄罗斯与白俄罗斯的“中欧班列”可能被迫缩减;对俄能源和高科技合作面临“长臂管辖”。
第三,战略定位和外交重心亟待协调。对俄罗斯而言,俄乌冲突导致俄罗斯和欧盟之间将形成深刻的思想和伦理“分水岭”。随着欧盟提出在2027年前摆脱对俄化石能源的依赖,能源合作对俄欧关系的杠杆效用面临终结。美国利用俄乌冲突对俄进行“孤岛化”改造的冲动,也将限制双方有限妥协的意愿和空间。俄战略取向可能从“文明归属”的争论转向独立存在的“文明例外”共识,非西方世界和“向东看”将成为其外交政策的优先方向。相较于俄罗斯的“外交转向”,中国外交仍坚持构建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框架,在全方位推进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同时,强调根据相互尊重、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原则看待和处理中美关系,认为中欧作为全球两大力量、两大市场、两大文明,有着广泛共同利益和深厚合作基础。在未来的中俄美欧大国博弈中,俄罗斯的主动地位和运筹能力将发生变化,中俄面临战略定位和外交重心上的再协调。

超越冷战思维和经验主义:

理性看待冲突对中俄关系内在逻辑重塑能力

第一,中俄不会借机结盟或打造“反西方”的统一战线。不少专家认为,面对所谓的“集体西方”的战略压力和美国的“双遏制”策略,特别是俄罗斯因俄乌冲突受到前所未有的制裁与孤立下,中俄将被迫走上讨论已久的结盟路径,加强战略和利益捆绑,打造所谓的“反西方”统一战线。实际上,中俄结盟违背两国关系发展的历史经验,也不符合双方对彼此的定位。从历史经验看,中国在近代与俄罗斯(苏联)曾经进行过三次结盟的尝试,包括清政府与沙皇俄国于1896年签订的《中俄密约》;中华民国政府与苏联政府于1945年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苏联政府于1950年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但结果表明,三次结盟尝试都未能实现共同防御,未能构建中俄的平等互利关系,未能化解意识形态或国家利益分歧,甚至一度兵戎相见,最终成为两国关系发展史的“失败案例”。正是基于上述教训,中俄通过签署《中俄睦邻友好条约》等系列历史性政治条约,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世代友好、永不为敌的理念,经过历史和现实验证的“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的中俄关系“黄金标准”,不会因俄乌冲突造成的政治和安全乱象而改变。
此外,中俄(特别是中国)与“集体西方”在经贸、科技、人文等方面高度相互依存。2021年,东盟、欧盟、美国、日本和韩国是中国的前五大贸易伙伴,其中欧美日韩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38% ;欧盟是俄罗斯头号贸易伙伴,占俄对外贸易总额的37%。虽然俄欧贸易可能因减少能源依赖等措施逐步缩水,但这一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虽然部分国家推动“技术民族主义”,但世界在科学规范、技术标准层面尚未分裂为两个互不兼容的体系。因此,中俄不存在构建“反西方”统一战线的客观物质基础。即使在主观意愿层面,中俄看似在“反西方”共识下不断走近,源自于应对美国的全方位战略挤压和不断强化的“民主—威权”意识形态对抗,是应对霸凌行为和单边制裁的“防御性联动”,而不是以“反西方”为目标构筑进攻性的统一战线。
第二,冲突不会导致中俄产生互信赤字,“制裁威胁”难以阻止战略协作深化。俄乌冲突爆发后,有关中俄关系“上不封顶”将受到重大考验 ,中国在美国和俄罗斯之间面临两难选择 ,中俄军事协作可能深化 等论调不绝于耳,部分国家甚至以制裁威胁中国放弃对俄合作。需要看到的是,中国在俄乌冲突问题上并未根据西方逻辑简单进行“选边站”,而是根据事件的是非曲直和国家利益独立作出判断,在支持俄合理安全关切的同时,强调尊重和保障包括乌克兰在内的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切实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这表明,中俄在部分国际和地区问题上存在不同看法,实现诉求的方式选择也有所差异,但这无碍中俄战略协作的大局。因为中俄互信建立在双方对国际公平正义的共同认知,对世界大势的共同判断,以及对各自国家利益的相互协调之上,可以保持高度的内部韧性和对外灵活性。同时,由于不遵循“非敌既友”式的同盟逻辑,亦或“我者他者”的身份认同逻辑,中俄战略协作不会因立场差异而产生隔阂,也不会因为外界的离间利诱而分化。与此同时,在中美俄三方互动中,双边关系的平行发展态势不会被打破,中俄关系与中美关系、美俄关系之间不存在对立或联动性 ,无论是从“冷战大三角”的逻辑尝试策动“联俄抗中”,还是威胁施压中国在中俄和中国与西方关系中进行“命运的选择”,都不具备可行性。
第三,中俄关系的内生动力和独立价值将更为凸显。中俄两国互为各自的最大邻国,拥有长达4300公里的边界线;中俄同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是维护国际和平与稳定的中坚力量;中俄同为重要的新兴市场国家,经贸结构高度互补,双边贸易额从2000年的80亿美元提升到2021年的1468亿美元 ,从单纯贸易拓展到联合研发、联合生产、发展战略对接等全新高度,跨境电商、数字经济、农业、旅游业、服务贸易日益成为与传统战略性大项目并驾齐驱的新动能和新增长点;中俄同为地区与多边合作的关键力量,引领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等机制发展。正如习近平主席强调,“中俄关系具有强大内生动力和独立价值,不受国际风云变幻影响,不受任何其他因素干扰。” 中俄作为最大邻国共享的地缘环境、肩负的国际责任、具备的比较优势和发展互补性,是双边关系快速发展的内生驱动力,这些“恒定因素”不会受到俄乌冲突的影响。中俄无意且没有条件结盟,中国也没有义务切割与俄罗斯正常的经贸关系。此外,中俄强化全方位战略协作的落脚点并非基于实力地位的“权力扩张”,而是履行维护国际社会整体利益的大国责任。加强双边战略协作不针对第三国,也不受第三国和国际形势变幻影响。由于不存在传统同盟政治中的责任约束、利益交换和“主从关系”,中俄战略协作无需利用俄乌冲突而捏造“假想敌”或划定“势力范围”,无需超越各自的战略意志和能力边界,更不会超越合理诉求和发展需要。

“建设性协同”:

中俄关系未来发展的愿景

可以肯定,因俄乌冲突溢出效应引发的全球力量的分化与组合,秩序的裂变与重构,思潮的碰撞与融合,以及世界范围内的动荡与变革将持续发酵。如何应对“后冲突”时代的国家体系、世界秩序和全球治理中的新挑战,将成为中俄关系发展需要面对的优先任务。
首先,强化在全球和多边层面的建设性协同,成为动荡变局中的“稳压器”。中俄战略协作虽为双边关系,却具有全球性意义,直接关乎地区与世界的稳定。针对俄乌冲突可能造成的重返“雅尔塔”(势力范围划分)或回归“维也纳”(大国协调与均势)的秩序辩论,面对世界可能从发展议程主导下的“南北互动”重回安全议程主导下的“东西之争”,以及各国有关安全观、秩序观、价值观的认知鸿沟与冲突,中俄需要在维护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维护国际秩序平稳运行,倡导全人类共同价值,完善全球治理方面形成“建设性协同”,防止任何力量对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进行“破坏性重构”,避免世界滑入“新冷战”。
其次,坚持中俄双边互信的“上不封顶”,但同时明确底线。在俄乌冲突爆发前,中国通过联合声明的形式呼应俄罗斯有关“反对北约东扩”的立场,还提出“理解并支持俄方提出的构建有法律约束力的欧洲长期安全保障的相关建议”,其原因并非中俄互信的“不封顶”驱使,而是基于中国倡导的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也就是一国安全不应以牺牲他国安全为代价,地区安全不能以加强和扩大军事集团保障的既有立场。此外,面对美国强化五眼联盟、兜售“四边机制”、拼凑“三边安全伙伴关系”,尝试打造“印太版小北约”的战略冲动,中国首次明确“反对北约东扩”也是基于全球和周边安全态势变化主动作出的政策宣誓,并非依附于俄罗斯安全诉求的“立场绑定”。应该说,中俄互信“上不封顶”的底线,就是做到各自诉求与双方共识的平衡,国家利益和国际社会整体利益的平衡,“守望相助”与“志同道合”原则的平衡,确保中俄互信成为捍卫基本的国际准则和国际道义,维护世界公平正义的“优质资产”。
最后,倡导中俄战略协作“不设禁区”,但更加突出价值导向。俄乌冲突的爆发表明,针对国际体系、国际秩序当中的不公正、不合理、不完善之处,中俄既有共同认知,也存在解决方式的选择差异。中国强调在悉心维护的基础上对国际秩序进行改革完善 ,而俄罗斯则强调对其重构或“终结” ,甚至将经典的军事冲突作为扭转政治进程的方式之一。这也说明,中俄战略协作在领域上不设置“禁区”,但需要协调双方的理念差异,将反对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干涉主义、霸凌行为等共识作为战略协作的核心价值,并凸显中俄战略协作的普惠共赢效应。
综合来看,虽然俄乌冲突可能造成中俄既有共识面临“压力测试”,重新协调战略定位和外交重心,导致务实合作危机并存,但不会重塑中俄双边关系发展的内在逻辑,不会导致“反西方”联盟的出现,也不会引发中俄互信赤字,中俄关系的内生动力和独立价值将更为凸显。强化在全球和多边层面的建设性协同,在坚持互信“上不封顶”的同时明确底线,倡导协作“不设禁区”的同时突出价值导向,是中俄关系向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高水平迈进的关键所在。(作者:赵隆 系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全球治理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