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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制裁的影响与中国的反制路径

发布时间:2024-12-18 来源:国际合作中心

近年来,美国视中国为所谓的“关键挑战者”,对华战略竞斗的烈度与频度均显著上升。在这个过程中,为了实现对华全面遏制打压的战略目标,美国除了发动关税战以外,更将制裁视为重要法宝。迄今为止,数以千计的中国个人与机构被无端列入美国五花八门的制裁“黑名单”,此类行径不仅显著影响了中美关系的正常发展,更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国家安全与利益。

截至2024年8月,共有845家中国实体或个人被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列入“实体清单”,涵盖人工智能、芯片、量子计算等前沿科技领域。

美国政府大力强化对华制裁

美国曾长期敌视新生的社会主义中国,故而对华竭尽所能地封锁制裁。冷战后期以来,美国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曾一度调整了对华政策,减轻或取消了一些对华的制裁,显著改善了中美关系。然而,自特朗普政府于2018年对华发动关税战以来,美国重拾冷战思维,对华遏制打压的政策不断升级。六年多来,美国对华制裁目标更为明确,手段更加凌厉,内容更加广泛,数量更加膨胀。

特朗普政府时期,以司法部、商务部、国务院为代表的联邦强势部门综合采用执法和情报手段,重启“中国专案”行动,对涉中国的“人”和“实体”综合运用执法、情报、制裁等多种手段;以次级制裁、人权议题和新冠疫情等为借口,无理强加对中国政府部门和高级官员的制裁;通过扩大“实体清单”“未经核实清单”等手段,对中国高科技企业和研究机构进行制裁和封锁。特朗普政府还强行将中国列为“汇率操纵国”,威胁进行汇率制裁;多次威胁将借助《国际紧急状态经济权力法》赋予总统的权力,打击中国海外投资或勒令美国企业从中国撤资;酝酿“资本脱钩”限制措施,试图通过金融手段对中国施压。

拜登政府上台以后,一方面假意宣称要改善对华关系,另一方面却强调在科技领域与中国进行“极限竞争”与“精准脱钩”,为此采取了以下手段:一是实施一系列包括出口管制在内的措施,旨在限制中国获取关键技术和知识产权。例如,出台《外商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和《出口管制改革法》,明确限制我国对美高精尖产业和领域投资并购的能力。通过《2021年战略竞争法》和《2022年芯片与科学法》,加大限制对华半导体产品与服务出口,这些管制本质上皆属于单边制裁。二是进行“长臂管辖”。美国继续依据国内法律对中国实体和个人随意声张管辖权,将中国企业列入出口管制清单,限制美企与中国伙伴的交易。三是定点清除中国一些知名企业在美存在。譬如,联邦通信委员会依据含混的“国家安全理由”粗暴发布命令,强行扼杀了中国电信企业在美国的存续,将其全面驱逐出境。四是对人员和实体进行制裁,实施签证禁令。针对特定的中国官员、企业或机构,实施旅行禁令、财产冻结和交易限制;同时,限制中国留学生和科研人员在美国学习和工作,试图切断中国的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渠道。五是对中国的内政问题进行干预并借机实施制裁。美国在涉港、涉疆等问题上,不断炮制谎言,并据此连续发布各类制裁令,使得全球许多企业视香港、新疆等地区为涉华经贸合作的“雷池禁区”。六是重点关注投资限制和金融制裁。限制美企和个人对中国关键领域的投资,尤其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并想方设法限制一些中国企业进入全球金融市场。

对华制裁性质恶劣且影响巨大

根据多方统计,截至今年8月,共有845家中国实体或个人被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列入“实体清单”,涵盖人工智能、芯片、量子计算等前沿科技领域,143家中国实体被列入“未经验证清单”;735家中国实体或个人被美国财政部列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SDN清单),125家实体公司被列入“非SDN-中国军事综合体企业”清单,主要涵盖航天航空、核工业、卫星、电子科技等;103家实体被美国国防部列入军事企业制裁清单,主要涵盖航天航空、重工、芯片半导体、无人设施等领域;73家中国实体被美国国土安全部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列入所谓的“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UFLPA)清单,其中包括18家新疆当地企业。

美国对华制裁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制裁涉及范围较广,集中在电子信息、船舶、航天航空、核、卫星、电子科技、人工智能、半导体、量子计算、无人设施等前沿科技领域,这些领域也是美国竭力试图与中国脱钩的关键领域。二是制裁手段层出不穷,美国通过设立清单等各种手段对我高科技产业进行野蛮无理打压。三是制裁力度不断加大,罚款、加税、限制、切断、禁令等手段屡见不鲜。

毋庸置疑,美国近年来的对华制裁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国家安全与国家利益,尤其是大量的涉经贸、涉科技、涉人才制裁手段,对中国经济安全与发展产生了巨大负面影响。

首先,增加了中国产业链供应链风险。美国对华制裁增加了中国企业的运营成本和市场的不确定性,削弱了中国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尤其在高科技领域,美国的限制措施对中国科技发展和产业升级构成了挑战。受打压实体在科研、生产、测试过程中所急需的核心元器件、核心工业软件、关键设备设施等进口难度增大,时刻面临被美西方管制、断供、停服等风险。

其次,提升了科技创新与发展的难度。受打压实体面临科技合作受阻、关键技术封锁、海外投资受限等诸多困境,需要投入更多人力、资金、资源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且由于科技人才交流受限制,高端人才,尤其是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难度增大,导致科技创新与发展难度显著增加。

再次,阻碍了中国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正常运营。美西方等国际市场禁止中国被打压实体进入,部分国内客户因“寒蝉效应”寻找新的替代供货商,导致受打压实体在国际、国内市场销售都很大程度受阻,企业经营业绩受损,面临资金运转和融资困难。

最后,迟滞了中国明星企业保持领先优势的速度。部分受美制裁的中国实体是新一轮全球科技竞争中的明星企业、冠军企业,它们在前期提前布局新领域新赛道,投入大量科研力量开展技术创新,在细分技术领域形成全球领先优势,但由于受到美国打压,先进技术不能实现产品应用,无法与对手公平开展市场竞争,技术领先优势面临严重挑战。

中国应对美国制裁的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反对保护主义,反对筑墙设垒、脱钩断链,反对单边制裁、极限施压”。面对美国的制裁,中国一方面保持战略定力,另一方面也在审慎审视自身优势的基础上,初步探索“内外统筹,多元并举”的反经济制裁路径。

第一,推动相关法律建设。为反制外国的单边制裁,2021年6月10日,中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在此基础上,又陆续制定或更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等一批法规政令,对一些关键技术和产品加强出口管理。除此之外,中国还实施了《对外关系法》,进一步夯实了反制裁的法理基础,并重新修订了《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进一步完善了反制裁工具箱。近年来,中国也在积极拓展国际法律合作渠道,与其他国家共同反对美国毫无节制的单边制裁。

第二,重点关注经贸与反内政干涉领域的工作。对于美国的经济制裁,中国政府正在采取一系列反制裁手段进行应对,制定或更新了《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商务部对那些基于非商业目的对中国企业实施封锁或断供的外国企业进行反制,保护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对外国实体和个人实施反制裁。与此同时,外交部也就涉台涉港等问题积极采取措施,针对一批粗暴干涉中国内政的美国前政要或知名企业采取反制裁措施,起到了明显的警示效果。根据外交部的公开信息,从2022年12月23日至2024年10月10日,外交部共对37名外籍人员、37家外籍机构采取了反制措施,包括冻结其在中国境内各类资产、禁止交易、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其本人及近亲属入境等。

第三,加强自主创新发展。鉴于美国经济制裁对我国科技创新带来的消极影响,加强自主创新发展变得愈发重要,中国已在此方面积极采取了措施。一是通过加大对半导体、人工智能等关键领域的研发投入,推动国内产业链的自主可控。二是强化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以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三是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激发创新活力。四是持续推动区域与全国市场一体化,旨在构建一个更加强大和有韧性的内部市场,同时通过自主创新减少对外部技术的依赖,以有效应对外部经济制裁带来的挑战。

总的看来,随着美国对华战略打压的态势愈加严峻,美国对华制裁将会进入更加“疯狂”的阶段。作为新兴大国,我们必须承认既往对美国制裁的认识不足,缺乏相应的反制思维与工具。展望未来,在战略层面,中国要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坚持改革开放、融入世界经济发展大格局,进一步强化中国经济的韧性与活力,打破美国以制裁孤立封锁中国经济的不义企图;在战术层面,学术界与实务部门必须大力加强对“制裁、干涉、长臂管辖”和相应反制工作的学理研究与实践探索,同时加强底线思维与应急意识,有效化解美国对华制裁的负面影响。(作者:闻伟英 国防大学军事管理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