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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国政府的批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伴随着RCEP的最终落地,RCEP成员国间的区域贸易规则将得到有效整合,区域内部营商环境将得到大幅优化,统一的内部大市场将得以实现。RCEP不仅有助于降低东亚区域内贸易和投资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区域乃至世界经济注入发展新动力,而且将成为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平台,进一步推动我国实现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领域的制度型开放。
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平台
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是中国当前的总体发展政策。而RCEP实施后,将成为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的重要平台。
据统计,2020年,我国向RCEP成员国出口额达到7007亿美元,占当年我国出口总额的27%;从RCEP成员国进口额达到7779亿美元,占当年我国进口总额的37.8%;我国吸收的外国直接投资也有10%来自RCEP成员国。
一方面,RCEP通过推动成员国削减90%的货物贸易关税并最终实现零关税,以及大幅削减非关税壁垒,将扩大市场准入,降低交易成本,为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带来更大规模、更低成本的技术、商品和服务,更好地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畅通国内大循环。另一方面,RCEP实施后,伴随着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贸易投资便利化等措施的落地实施,将大幅优化区域内部营商环境,增强和协调中国与其他成员国的经贸关系,深化区域内价值链分工合作,有助于我国更好地融入区域和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网络,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预测,到2030年,RCEP有望带动中国出口增加2480亿美元,拉动经济增长1000亿美元,分别较基线多增长5.0%、0.4%。
RCEP是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平台。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RCEP实施后,中国不仅将首次与日本建立自由贸易关系,使我国自贸伙伴国数量增加到26个,更将中国的自贸覆盖率提高至35%,这意味着未来我国将有超过1/3的进出口贸易得到制度性保障。
目前,伴随着价值链贸易和第四次工业革命,全球贸易体系进入新一轮重构,国际经贸规则正在从边境措施向边境内措施延伸。RCEP以达成现代、全面、高质量和互惠的自由贸易协定为目标,不仅涉及传统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等,还纳入了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新议题。
其中,我国服务贸易开放承诺达到了现有自由贸易协定最高水平,首次在自由贸易协定中以负面清单方式对投资领域进行承诺,并承诺赋予其他成员国准入前国民待遇;首次在自由贸易协定中全面纳入知识产权条款;首次在自由贸易协定中纳入数据流动、信息存储等数字贸易规则等。RCEP生效后,将切实促进我国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加快商品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转变,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新格局,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目前,RCEP成员国间已达成27个自贸协定和44个双边投资协定,规定了不同的关税减让安排、原产地规则等不同条款,这些相互交织、重叠的贸易规则使得区域内部贸易体系变得纷繁杂乱,导致了“意大利面条碗效应”,增加了企业交易成本。
RCEP实施后,不仅可以为90%以上的货物贸易提供统一的关税减让安排,还借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谈判的成功经验,大幅将选择性原产地规则的适用比例提高至65.8%,使得原产地规则的便利性和灵活性得以提高。此外,RCEP还引入了原产地区域累积原则、原产地证书自主声明等规则,有望降低企业利用RCEP优惠关税的交易成本。
更重要的是,RCEP推动和鼓励成员国在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服务贸易,投资,电子商务等方面加强合作,以进一步提高便利化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联合国贸发会议指出,RCEP将降低交易成本,为本地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提供重要机遇,特别是与其他地区相比,RCEP成员国之间的内部相互投资仅占全部对外直接投资的30%,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伴随全球化进一步调整,以RCEP成员国为主体的东亚地区已成为与北美、欧洲并驾齐驱的全球价值链贸易中心。但本区域发展面临疫情负面影响的短期冲击和内部最终消费不足的长期制约。2022年,RCEP成员国将启动货物贸易削减关税进程,其中大部分商品将立即实现零关税或在10年内实现零关税。在服务贸易领域,各成员国开放水平均高于各自“10+1”协定水平,涵盖金融、电信、交通、旅游、教育等多个重要领域,并将在生效6年内全部转为负面清单,进一步提升开放水平。在投资领域,各成员国对非服务业投资采用负面清单方式作出高水平开放承诺,将大幅提升政策透明度。
RCEP全面生效实施后,将带动全球近1/3的经济体量形成统一的内部大市场,增强东亚地区经贸政策的稳定性,增强正向投资预期,提振生产和消费信心,有助于为本地区甚至全球提供一个区别于传统欧美市场的最终消费市场,将为区域乃至世界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亚洲开发银行的一项新近研究表明,到2030年,RCEP可望为成员国带动出口5140亿美元,拉动经济增长2630亿美元,分别较基线多增加5.2%和0.6%,将为东亚生产网络的深化与世界经济发展创造更多最终需求和更大发展动力。
坚持开放地区主义,完善全球经济治理
中国多次强调,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要坚持开放的地区主义。RCEP不以建立封闭的排他性贸易集团为目的,而是在保证成员国数量可控的同时,坚持高标准的适度性、非歧视性与包容度,倡导开放地区主义。
具体而言,RCEP的开放性体现在多个方面。例如,RCEP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持包容而不排他,融合而不脱钩,不排斥任何国家加入,不预设加入门槛和条件;RCEP高度强调贸易投资便利化和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实施的外溢效应非常显著,政策红利不仅仅局限于成员国之间,更在优化区域营商环境;RCEP表现出的较大灵活性和舒适度,能更好满足各成员供应链和创新需求,有望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领域方面,在区域不同发展水平的经济体之间实现利益平衡;RCEP采用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的方式,不断升级市场准入和经贸规则,保证协定开放性和高质量。可见,RCEP充分体现了成员国发展诉求的最大公约数,将引导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
面对层出不穷的全球性问题和挑战,我们应该坚持开放包容、协商合作,坚持和维护多边主义,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历史经验表明,只有充分考虑和平衡包容性、多样性和灵活性,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才能得到有效推进。RCEP是中国和其他东亚成员国参与区域贸易投资合作机制的一次新尝试,有助于均衡普惠推动新兴领域经济治理规则制定,为完善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贡献了新理念和新方案,必将成为引领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完善的新里程碑。(作者:沈铭辉 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