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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北京宣言

发布时间:2022-12-03 来源:国合中心

我们,来自白俄罗斯、文莱、柬埔寨、智利、中国、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老挝、蒙古、莫桑比克、巴基斯坦、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塞尔维亚和新加坡的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于2021年11月3日通过视频方式相聚北京,共同出席主题为“加强灾害风险防范、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的“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部长论坛。我们欢迎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办公室、联合国减轻灾害风险办公室、国际劳工组织、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国际民防组织、东南亚国家联盟秘书处和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代表参会。

我们深切关注气候变化和全球流行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灾害防治带来的持续影响,包括人员死亡、生计损失、流离失所以及给环境、经济、社会和财产带来的损害。

我们认识到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性以及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2019年,北京)圆桌峰会联合公报中关于“在抗灾减灾和灾害管理领域促进合作”的共识。

我们支持中方提议建立“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共同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注重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安全健康权益,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我们在此呼吁所有政府和利益相关方:

在战略和政策方面,

1.支持联合国在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和应急响应领域国际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确保通过全球多边机制促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间的合作,包括南南合作。

2.重申对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仙台减灾框架等全球框架的承诺,重视灾害风险预防,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推动在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和应急响应领域就国家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开展对话和交流,探讨制定区域战略的可能性。

在灾害预防和减轻方面,

4.通过分享、应用基础数据库的灾害风险评估信息和成果,联合开展灾害和多种致灾因子风险评估和研究,提升地区重大灾害风险识别能力。

5.加强防灾措施,广泛使用有效的预警系统,强化灾害风险监测和预警以促进早期响应,包括关注难以触及和偏远地区的人群。

在备灾方面,

6.提升公共和私人投资的风险敏感性,加强灾害韧性建设,提高新建基础设施灾害韧性和可使用性;提出创新方案,在资金承受范围内对现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高农村灾害应对能力。

7.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机构间的人员互访,提升人员对当地风险应对的技术能力并分享先进经验。 

8.开展关键技术的联合研发,推动新技术装备的应用,提升科技能力。

在应急响应方面,

9.承诺在必要时且某一方提出或接受援助的情况下,分享灾情和救灾信息,派遣救援队并提供救灾物资。 

10.提升自然灾害防治意识,提高应急救援及避险能力,联合开展应急预案研究,开展救援队伍培训和竞赛活动,交流救援经验,开展伙伴间合作并相互提供支持。 

11.提升跨境应急救援能力,建立联络和协调机制。

12.开展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应急信息平台、物流体系和应急预案的交流与合作。

在灾后重建方面,

13.加强交流,确保关键基础设施和服务的持续性,促进响应、恢复和发展有效衔接,提升城市和农村生活水平。共同携手,通过灾后恢复和重建,在受灾区域恢复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及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人和生态系统的协同发展。

14.承诺强化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包括通过系统性收集、记录灾害损失,开展、分享风险评估和分析,为区域、国家和地方战略提供信息,推动实现全球和国家目标和指标。

在资金方面,

15.承诺调动必要的资源,特别是资金,以加强各国韧性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重大建设项目、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科学知识传播、教育和培训。

16.承诺充分利用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及世界银行和区域开发银行等国际和区域组织的资金,辅以三方合作,支持在较不发达国家实施合作项目。 

我们对中方主办2021年“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部长论坛表示感谢和赞赏,期待部长论坛定期举办。我们期望出席下届部长论坛。


中国 北京 

2021年11月3日

(本文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