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共建“一带一路”是以新型全球治理观为指导的国际实践,有助于构建和塑造全球治理新秩序。本文基于“财富-权力-社会目的”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框架,探讨了“一带一路”对全球治理的贡献及其对国际秩序的影响。研究发现,共建“一带一路”促进了均衡型全球价值链分工格局的形成,改善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生产网络和财富分配中的地位;同时,它增强了中国在安全、生产、金融和知识结构方面的结构性权力,并促进了结构性权力在共建国之间的扩散和转移;共建“一带一路”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目标,有助于推动再全球化。从实践路径来看,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和平共处、亲诚惠容的多边主义理念,主张通过对话协商和政策沟通来克服集体行动的困难,通过增强制度性话语权关注和传播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中的诉求和声音,其所提出的全球治理方案兼具包容性和实用主义,为解决全球性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共建“一带一路”是2013年中国政府提出的一项重大国际倡议,是新时期中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是经济外交的顶层设计,也是探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平台,“到目前为止,已经走过了十年的时光。在过去十年中,“一带一路”建设在设施联通、政策沟通、资金融通、贸易畅通、民心相通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和积极的进展,促进了中国与广大共建国家和地区的繁荣、和平与发展。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随着霸权主义的衰弱,以及发展中国家实力的提高,全球治理迈入了崭新的阶段。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提升。共建“一带一路”秉持和平合作、互利共赢的理念,以及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旨在推动国际社会在平等、相互尊重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和合作解决全球性问题,以应对当前全球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种种挑战。共建“一带一路”是通过中国自身的发展来带动共建国家乃至全世界的发展,使各国分享到中国经济发展的红利,共同参与到国际关系新平衡的变革当中,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全球治理体系。其所蕴含的政治经济学理念,反映了中国对国际关系和全球政治经济秩序的重新思考,与新自由主义所倡导的市场主导、自由竞争的全球化理念存在显著的区别。通过这一倡议,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展现了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同时也为全球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案。
在这种背景下,理解共建“一带一路”在国际事务中所发挥的作用,深入探讨“一带一路”与全球治理的关系,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也是学术界关注的一项重要话题。本文基于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提出了“财富—权力—社会目的”的分析框架,探讨了共建“一带一路”的国际政治经济内涵,以及“一带一路”推动新型全球治理的实践路径。
一、分析“一带一路”与全球治理关系的国际政治经济学框架
为了全面地揭示和分析“一带一路”与全球治理的关系,必须首先系统地回顾全球治理体系的发展演变历程以及中国在其中的参与特征。全球治理体系在其形成之后就经历了复杂的演变,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的角色和参与方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从边缘参与者逐渐转变为重要的参与者和贡献者,这一过程是由多种国际政治和经济因素所驱动的。因此,可以建立一个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以理解国际关系的动态变化及其对全球治理的影响,从而揭示“一带一路”倡议对全球治理体系的革新和贡献。
1.1全球治理的含义与要素
全球治理指的是通过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机制解决全球性的冲突、生态、人权、移民、环境等问题,以维持正常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全球治理最初在冷战结束后以重建世界政治的规范性主张为基础,旨在形成以联合国为中心的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1995年的《天涯成比邻:全球治理委员会报告》反映了这种主张,并寄希望于国际合作来解决全球性问题。全球治理的必要性源于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国际互依性,以及越来越多的全球性问题,如冲突、生态、人权等。处理这些问题超越了单一国家的能力范围,需要主权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跨国公司和非政府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与此同时,全球治理结构中的议题涵盖了政治、军事、经济和社会等多个领域,表现出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双重特征。
然而,随着新自由主义的崛起,发达国家逐渐主导并改造了全球治理体系,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利用自身权力消解了全球治理的初衷。在此背景下,西方国家及其跨国企业和非政府组织广泛地参与到多边组织中,成为全球治理的主要载体。
此外,全球治理过程中存在着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之间的张力,这反映在治理方式上表现为多元化的治理方式以及垂直治理与平行治理的交互动态。但纵观国际政治经济发展史,无论是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还是布雷顿森林体系,抑或是雅尔塔体系,都更加强调垂直治理,而非多元平等的平行治理。虽然现实主义认为全球治理仍然由强国主导,但全球治理的结构也表现出“中心—外围”的动态变化。同时,全球治理的理论与实践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这主要体现在不同国际关系理论对待全球治理的看法迥然不同。然而,作为日前的一种规范性理论,全球治理理论仍然发展不足,难以从宏观视角提出一个崭新的愿景。
1.2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全球治理分析框架
共建“一带一路”作为中国新时期经济外交的顶层设计,已成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实践平台。过去十年,国内外学者在理论研究上对“一带一路”进行了广泛探索和尝试。其中,国际政治经济学(IPE)可以为“一带一路”的研究提供重要的理论资源。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出现与发展有助于解释全球治理中出现的由政治、经济因素互动产生的种种现象与问题。目前,国外对于该领域的研究主要围绕英国学派与美国学派的论战而展开。国际政治经济学诞生于美国,建立在维护美国霸权主义的基础之上,其显著特征是国家中心主义,强调美国结构性权力的优势地位,这在“霸权稳定论”、后霸权理论、新自由制度主义等理论上体现的十分明显,其代表学者有罗伯特·吉尔平、罗伯特·基欧汉、威廉·内斯特、约瑟夫·奈等。罗伯特·吉尔平主张基于现实主义视角探讨经济变化与政治变化之间的关系。吉尔平认为,市场经济导致国家间的经济相互依赖,从而形成等级性和依赖性的实力关系。罗伯特·基欧汉强调经济相互依赖对国家间政治关系的影响,认为国家间的经济力量比较越来越能够决定其政治地位。威廉·内斯特将经济视为国家地缘政治权力的主要来源,并认为提升国家在国际金融、生产和知识体系中的地位是提高政治地位的有效途径。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认为权力资源已经日趋复杂,除了物质资源,非对称相互依赖、文化认同、信息传播与获取等“软实力”都是国家权力的重要来源。
而英国学派则认为,国家只是影响国际秩序行为体中的一类而已,社会力量、经济阶层以及其他私人权力的组织形式对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影响也很大。美国学派主要关注贸易、货币等领域,而英国学派则相反,认为应当把与贫困和不平等问题相关联的全球不平衡发展问题置于研究首位。英国学派代表人物苏珊·斯特兰奇强调结构性权力在世界经济中的重要性,将其划分为安全结构、知识结构、生产结构和金融结构,这些结构决定了控制安全、生产、信贷、知识和思想的权力来源。伊曼纽尔·沃勒斯坦和罗伯特·考克斯借鉴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念,分析世界权力体系中的政经互动。沃勒斯坦提出世界体系理论,探讨世界经济体系与世界政治体系之间的联系,而考克斯则认为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决定国家间的政治从属关系。总体而言,美国学派和英国学派的观点反映了国际政治经济学对经济和政治力量相互作用及其对国际关系影响的多维理解和认识。
无论是美国学派,还是英国学派,都较少关注非英美国家及其相关社会行为体,对于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政治经济活动的特殊性及其行为体的社会背景差异缺乏考察,因此均没有摆脱研究中的西方中心主义倾向。“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背景是新兴国家崛起、世界秩序面临转轨的关键时刻,因此,有必要加深对中国与全球治理之间关系的研究,从而提出国际政治学的“中国议题”。彼得·卡赞斯坦等国际政治经济学学者认为资本主义和国家权力是该领域的两个基础构成,同时强调权力、财富和社会目的之间的关系是研究的重点。因此,要研究“一带一路”与全球治理的关系,归根结底也是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分析视角出发,对财富、权力、社会目的的根源及其互动关系进行再审视和思考。
二、国际政治经济学视角下“一带一路”与全球治理的关系
在剖析美英学派的研究局限性以及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背景后,可以进一步明确审视“一带一路”与全球治理关系的理论原则。首先,彼得·卡赞斯坦、罗伯特·基欧汉、斯蒂芬·克拉斯纳等学者强调,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权力、财富和社会目标之间的关系”。托马斯·劳尔森和大卫·斯基德莫尔也指出,国际政治的本质是国家之间为了寻求权力和财富而进行的竞争。现有文献中关于“一带一路”的理论研究,也基本是围绕着财富、权力以及社会目的这三个角度展开的。因此,本文在参考和借鉴已有文献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认识和理解“一带一路”与全球治理关系的“财富—权力—社会目的”分析框架。其次,考虑到“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的多元政治经济特征,本文根据共建“一带一路”的理念和实践整合了美英学派以及国内学者对于“一带一路”的一些观点,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新的认识和见解,其边际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更加突出全球治理的“问题导向”,不再使用单一框架和单一的研究文化来约束研究;二是更加关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沿线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及其互动对全球治理的影响,不再局限于“西方中心主义”的利益偏好约束;三是更加强调国家政治经济活动与其他社会行为体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2.1财富视角:均衡型价值链分工结构与财富再分配
在国际政治经济学领域,经济自由主义理论对于经济合作的阐释是一个重要的议题。经济自由主义强调理性行为体在市场逻辑下追求利益最大化以及社会福利的提升。这一观点得到了亚当·斯密等经济学家的支持,他们认为贸易、买卖和交换是人类的本性,并且能够促进国家的力量和安全,这种市场逻辑下的经济行为被认为是推动经济活动和国际合作的关键动力。然而,在市场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推动下,尽管市场的自由开放、资源的高效配置和技术的快速扩散显著提高了人类社会整体的生活水平,但也导致了一个显著的副作用:国家间财富获益的不均衡。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发达国家进一步固化了它们在财富领域的结构性优势,而许多欠发达国家则在这个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其发展相对滞后。
分析国际财富变迁的一个关键视角是全球价值链理论。20世纪90年代,随着冷战的结束和苏联解体,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经历了重大的变革。这一时期,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主导和推动了全球价值链的发展和扩散,对全球财富分配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美国在1992年提出了以水平型、模块化的生产结构为典型特征的“温特制”价值分工模式,这一模式迅速被全球生产体系所采纳,标志着国际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其核心在于碎片化生产和国际分工体系,强调将生产的不同阶段配置到成本最低的地区,利用全球范围内各国的要素禀赋优势,以实现最终产品利润的最大化。随着全球价值链的加速发展,发展中国家迅速成为全球价值链分工网络的重要一环。尤其是身处变革中心的亚太地区,比世界其他地区更先感受到时代更迭带来的新潮与阵痛。在美国的塑造与主导下,亚太地区很快形成了区域价值链分工网络,成为价值链生产的先驱。
美国主导设计的全球价值链分工结构,在中心和次中心分工地带具有明显的等级特征,而在外围分工主体之间,等级界限则相对模糊。这种结构使得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可以通过控制产品的终端市场销售渠道、品牌和设计研发等核心环节,有效地控制整个价值链的流程和利益分配,而发展中国家被限制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低技术制造加工环节为主的低端链区,因此是一种“俘获型”分工结构。在“俘获型”分工结构下,美国等发达经济体通过牢牢掌控核心技术、销售渠道、产品设计和品牌等高附加值环节,加强了对全球价值链的整合和控制,进一步巩固了其在国际经济中的主导地位。虽然发展中国家在全球价值链中似乎有一定的选择权,但实际上这些选择受到发达国家利益偏好的严重限制。发达国家通过制定产业标准、经贸合作机制和经济治理体系,不仅建立了具有保护主义色彩的准入机制和贸易壁垒,还通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池政策,遏制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模仿与追赶,以及后发优势。这导致发展中国家在价值链中只能进行“伪升级”,即只能在发达经济体所构建的排他性制度环境和知识获取路径中提升自身的价值链分工地位,但实际上未能真正实现内生性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俘获型”分工结构加剧了发展中国家作为价值链外围被边缘化的现象,对全球经济的均衡发展构成了重大挑战。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传统发达国家经济发展速度显著放缓,美国等国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分工地位出现收缩趋势,间接引发了全球经济结构的重新调整。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亚太地区的国家,开始重新审视和调整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为了缓解对美欧市场的过度依赖所带来的经济安全性和自主性问题,许多国家开始努力减少对传统发达市场的非对称依赖,转而加强对本地和周边市场的贸易联系,这一趋势调整意味着全球价值链中的权力和影响力正在从传统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中国作为重要的全球贸易和投资中心,在这一转变过程中扮演了关键的角色。在此背景下,中国政府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更加关注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下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倡导在全球价值链中建立更加均衡的分工结构,特别是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共建“一带一路”关注经济增长、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旨在提高共建国家的全球竞争力。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的价值链治理策略是通过自身的经济崛起和产业升级来帮助和带动其他发展中经济体更好地融入全球价值链。通过“一带一路”,中国为亚非拉等地区提供了资本和技术引进的新途径,助力这些国家分化对发达经济体的过度依赖。此外,中国还通过降低经贸合作壁垒、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以及提供地区治理的公共产品,与其他经济体共享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的成果。中国通过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努力,虽未完全消除全球价值链中的等级型分工特征,但已经在减弱和淡化美国等发达经济体对发展中经济体的价值链俘获效应。
有一些国内学者基于这种变化,提出了“全球价值链双环流”理论。该理论认为,中国通过共建“一带一路”,能够成为连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关键网络节点。这种连接既涉及中间品,也包括最终品的贸易。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有机会处于国际分工的中心位置,实现对全球价值链的有效整合。有学者进一步将这种思想概念化为“共轭环流”,认为“一带一路”能够使中国实现“双重嵌入”:既嵌入发达国家的创新价值链,又主导对发展中国家的价值链,最终促进全球经济结构性调整。“全球价值双环流”理论的逻辑基础源于实践,并具有重要的规范意义,提供了一种崭新的财富视角来分析“一带一路”与全球价值链的关系。然而,该观点主要从国内视角出发,重点在于阐释中国如何通过“一带一路”提升其在价值链体系中的分工地位和网络权力,从而塑造一个由中国主导的价值链体系。这种分析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共建“一带一路”对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溢出效应以及各种社会福利影响,可能导致对“一带一路”整体愿景和目标的叙事偏差。
如前文所述,“一带一路”强调的是一种均衡型的全球价值链分工结构,其特点在于经济体之间的相互依赖和合作,而非单向的主导与被主导、控制或被控制的关系。这种分工模式倡导的是基于各国能力互补的合作框架,目的在于促进价值链内部资源与财富的均等分配,相对于传统的俘获型或依附型分工结构,更为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在这一背景下,中国的角色尤为关键。中国采取的水平开放型价值链治理模式,展示了其作为均衡型分工结构的推崇者和引领者的地位,并且通过“一带一路”将这种努力付诸实践。近年来,中国通过内外双循环并举的经济战略和独立自主的技术创新战略,逐步摆脱对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的非对称依赖。虽然中国已经拥有强大生产能力以及资本、技术积累,但并未成为价值链分工网络的控制者,而是更多地发挥引领者的作用。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积极与各共建国共享技术、信息、资本等关键资源,建立了灵活度高、均衡性强的价值链分工关系,这种合作模式能够促进共建国家间的健康稳定合作,确保价值链合作能够为各方带来共同的利益。因此,共建“一带一路”并不是试图让中国主导对发展中国家的价值链,而是在尊重价值链分工网络中的各个共建国基础上,建立起更为公正和均衡的国际合作模式和财富分配模式。
2.2权力视角:结构性权力的构建及其转移与扩散
在国际政治经济学领域,权力的本质及其与国际关系的互动是一个核心议题。现实主义或经济民族主义将权力视为影响国家行为的最重要因素。他们认为,国家是国际关系中的主要行为体,其行动优先考虑的是国家安全和政治利益。这一观点强调国家不仅追求绝对利益的增长,更重视相对利益和权力。国际政治经济学英国学派的苏珊·斯特兰奇提出了结构性权力理论,为理解国际关系的竞争与合作提供了一个基本理论框架。结构性权力理论认为,传统的权力观念(联系性权力),如强权政治和武力威胁,仅是权力的一种形式。相比之下,结构性权力更为微妙和深远,它不依赖于物质性硬实力或观念性软实力,而是通过塑造安全、生产、金融、知识等结构来施加影响和控制。结构性权力源自行为者对制度的操控,通过正式制度或非正式制度对行为体施加影响和控制,从而影响其他行为体在这些结构内的选择和行动。结构性权力来源于四种结构:安全结构、生产结构、金融结构、知识结构,它们相互联系,共同作用,塑造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框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国领导人主要聚焦于增强国家物质能力,特别是通过工业化和现代化来实现脱贫和国家建设的目标。20世纪80年代末期,“综合国力”逐渐成为衡量国家实力的关键指标,其中硬实力和物质资源被视为提升国家地位的主要途径。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对权力的理解出现了显著的变化。近年来,中国逐渐重视软实力的培养和国际影响力的提升,特别是在2013年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中,这一转变表现得尤为明显。“一带一路”强调睦邻友好、和平共处的基本原则,注重通过公共外交、民间外交和人文交流等手段增强国家形象的亲和力和国际影响力。在此过程中,中国逐渐转向使用非物质力量,通过软实力和国际合作来提高其在世界舞台上的地位,并在全球治理中扮演更为积极和建设性的角色。正是在此基础上,中国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这不仅体现了对全球治理中传统硬实力导向的超越,更是向世界展现了全球治理的中国理念、中国方案。中国通过一系列新思想、新政策、新制度和新项日,努力成为全球治理的规范性大国。这种变化反映了中国对国际权力运用方式的重新思考,即从单纯追求硬实力转向更为综合的实力运用,包括软实力和规范性影响,为全球治理体系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一带一路”与结构性权力的关系应当至少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首先,共建“一带一路”的推进有利于提高中国在国际社会的结构性权力。“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一个多维度的合作框架,已成为中国提升结构性权力的重要途径。从安全结构角度来看,在解决沙特与伊朗恢复外交关系等地区安全问题的过程中,中国积极扮演和平斡旋者的角色;针对乌克兰危机和阿富汗问题,中国发布“全球安全倡议”,阐释了全球安全倡议的“六个坚持”核心理念和原则,展现了中国维护世界和平的责任担当以及守护全球安全的坚定决心。从生产结构角度看,中国作为全球制造中心积极参与全球生产网络,通过“一带一路”推动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升级,共同打造高标准的自贸区网络,有助于促进共建国家产业的转型和在全球价值链中的重新定位。②在金融结构方面,“一带一路”通过促进货币流通和深化金融合作,为优化欧亚地区的资金配置提供了良好的机制。此外,知识结构的创新也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知识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一带一路”为共建国家科学技术的国际传播、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以及技术标准的制定提供了重要机遇。综上,作为中国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的重要平台,“一带一路”在安全结构、生产结构、金融结构、知识结构上都展现了中国的影响力,以及中国为构建一个更开放、包容的国际合作环境所做出的努力。
需要明确的是,共建“一带一路”虽然反映了中国对结构性权力的追求,彰显了中国的影响力,但并非意识形态的输出工具,这与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寻求的结构性权力在目的上存在根本性差异。中国尊重每个国家的不同意识形态与社会制度,中国提升结构性权力与国际影响力的最终目的不在于向他国施加控制力,而在于在纷繁复杂的国际环境中寻找一处安身立命之所。与此相反的是,一些西方学者将“一带一路”比喻为“债务陷阱”以及“中国式新殖民主义”。这种观点当然是站不住脚的,以中国援助建设斯里兰卡汉班托塔港为例,对于该项目可以指出以下事实:尽管中国因为向斯里兰卡政府提供巨额贷款而饱受西方媒体的批评,但斯里兰卡完全有能力偿还对中国的债务。2017年斯里兰卡政府的外债总规模为518亿美元,其中对中国的债务仅占其总额的10.6%(55亿美元),低于斯里兰卡对日本的外债。此外,如果斯里兰卡政府无法偿还对中国的债务,斯里兰卡政府将向中国让渡港口使用权,但双方也同意在合同中加入特别条款明确不将港口用于非经济目的。③以上表明中国并没有将合作条件及模式强加给东道国,反而是根据合作项目的具体情况表现出很大的灵活性和妥协性,即使是相对弱小的国家,也具有自主权。
其次,“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加速了结构性权力在沿线地区间的扩散与转移。近年来,美国掀起了新自由主义乱象,软实力出现了明显的下滑,具体表现是在国际机制中的“退群”行为和日益增强的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倾向。这种转变造成了国际经济治理的真空,也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以美国为中心的全球政治经济结构。美国的影响力相对衰退,一方面反映在其减少的地区经济和政治参与上,另一方面体现在其对现行国际秩序的维护和推动力度减弱上。而共建“一带一路”有助于促进世界权力格局加速调整,为全球治理注入多极化的因素,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一带一路”在推动区域合作和经济一体化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凭借持续的经济增长和一体化进程,在全球经济政治格局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不断上升。①面对美国的相对衰落和“逆全球化”的趋势,欧洲、东盟、日本、韩国以及许多发展中国家加强了对战略自主的考量,采取了提高经济自主性的相关措施,通过加强与中国和“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力求实现对外贸易联系的多元化,以减少对美国市场的过度经济依赖,同时通过建立各种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不断推进和扩大区域合作,避免自身外交被大国竞争所裹挟,有效提升了自身在区域乃至全球经济政治事务中的结构性权力。其中,东盟的上升趋势特别显著,在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东盟展现了其集体行动的影响力和协调力,反映了其结构性权力的提升,而在这些事务中,中国都起到了协调和推动作用。第二,共建“一带一路”有助于重新定义国际制度安排的日标。在以往美国主导的国际制度安排中,行为体自身的政治经济利益是其核心关切,例如降低关税壁垒通常被视为贸易自由化的最重要内容,因此,凡是不包含这个内容的贸易制度安排是不值得考虑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以基础设施为重心,更加强调制度的普惠性以及行为体的包容性增长和长期发展,有助于改善国际社会对制度目标的认识和制度性话语权的界定,从而使得发展中国家在参与国际事务中拥有多重日标、多项选择的空间。这些变化反映了在中国深度参与国际事务和全球治理之后,结构性权力在不同国家地区以及行为体之间扩散和转移的趋势。世界权力格局进入加速调整期,为全球治理注入了多极化因素。
2.3社会目的视角:“逆全球化”浪潮与全球治理轴心的迁移
国际政治经济学中的“社会目的”通常指的是一个国家或社会在其经济和政治决策中追求的集体目标和价值。国家或社会在经济和政治决策中追求的不仅仅是经济增长的单一日标,还包括社会福利、环境可持续性、国家安全以及社会公平与正义等多元化目标。这些目标的设定和追求,反映了社会的共同愿景和优先事项,同时也影响着国内外政策的制定。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家需要在保护国内利益与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之间寻找恰当的平衡点,以确保经济活动在服务于社会目的的同时,也符合国际规范和全球治理框架。卡尔·波兰尼在其著作《大转型》中提出了市场扩张与社会保护的“双重运动”理论。波兰尼指出,经济活动应当发生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内,并且服务于社会目的。当资本过度扩张时,市场经济的“脱嵌”可能导致对社会结构的破坏。在这一理论的启发下,约翰·鲁杰提出了“内嵌的自由主义”概念,强调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国际经济秩序是一种兼顾保护社会目的和市场经济的秩序,这种秩序的特点是与多边主义和全球经济秩序紧密相连,强调国家在全球化过程中应当维持经济增长与社会目的之间的平衡。
全球化的发展并非一个单向的线性过程,而是一个充满波折、由多重因素驱动的复杂历史过程。自18世纪末期开始,全球化经历了几个显著的发展阶段,每个阶段都展现了不同的特征和影响因素。1980年之后,全球化进入了第三波浪潮,其标志是伴随着信息革命和运输革命的到来,国际贸易成本显著下降,推动全球化水平达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然而,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全球化进入了一个深度调整期。全球经济增长的停滞、民粹主义的兴起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加剧,共同导致了全球化进程的放缓,甚至出现了逆转的趋势。
当下“逆全球化”浪潮产生的关键因素之一是全球治理体系的制度安排问题。在国内层面,全球化在资本主义体制下对中下阶层产生的负面影响主要源于国家制度的非中性。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大资本在市场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日益凸显,进而导致中下阶层的利益受损。在全球治理层面,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的相互依赖关系变得更加明显,国家间的合作与协商不仅是国际关系的必然趋势,也是处理全球性问题的有效途径。然而,“逆全球化”浪潮的兴起表明,世界主要国家在全球经济发展上缺乏共同的价值观和共识,导致国际合作面临严峻挑战。③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全球化进程中经济和政治因素的相互作用,特别是国际社会对自由贸易和全球治理机制的普遍疑虑。究其根源,“逆全球化”现象产生的本质原因在于全球经济的结构性失衡和全球治理体系的不合理性。因此,要有效应对这一挑战,需要从根本上解决全球治理体系的问题,重视中下阶层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加强国际合作和协商,深化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从而推动全球化向更加平衡、公正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共建“一带一路”下的全球治理模式,来源于对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治理方式中两个关键缺陷的观察。首先,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金融机构,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在面对贫穷发展中国家迫切的政治经济发展需求时,通常要求发展中国家先减少财政赤字和执行紧缩政策。这种策略在20世纪90年代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其后果是,许多国家遭受了经济增长的严重停滞和政治混乱,这种制度安排并未有效促进受影响国家的经济恢复,反而加剧了这些国家的社会不平等和经济不稳定。其次,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全球治理中推行“民主化优先”策略,特别是在“9·11”事件之后,美国通过经济制裁和军事干预的手段,试图重组国际秩序,因此更加强调民主化的重要性。然而,这种策略加剧了地区冲突、恐怖主义、贫困和难民的问题,甚至在发达国家引发排外民粹主义。在发展中国家的政治视角中,这种以“民主化”为名的干预也并未获得正当化和合理化。“一带一路”的提出,可以视为对这些全球治理缺陷的一种回应。共建“一带一路”通过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强调多边主义的方式,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一个不同于传统西方模式的发展路径。通过“一带一路”,中国不仅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经济合作的新机会,也在探索构建一种更加包容和平衡的全球治理模式。
从社会目的的角度来看,国家和市场的力量可以形成一种合力,而共建“一带一路”可以为重塑多边主义的全球经济秩序创造支持性的条件。共建“一带一路”从某种意义上说正在塑造一种全球性的“根本制度”,一种用来解决与在无政府状态下国家的共存相关的协调和协作问题的根本实践规则。“一带一路”实质上反映的是国家间的共生关系,寻求的是从更加宏观的层次上解决无政府状态下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共存与合作问题。它关注国家间的协调互补关系,认为不同国家的发展战略、发展计划不应当是相互排斥的,而是可以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尽管“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政治、经济制度以及社会发展程度有所不同,在历史、文化、宗教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差异,但是在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以获得共同收益、建立国家间协调机制以及维护地区安全等方面拥有共同愿望,因此可以通过政策协调与对接形成相互补充的共生关系。“一带一路”以探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最终愿景与社会目标,这与新自由主义思想主导下的治理体系截然不同。因此,共建“一带一路”有利于纠正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后果,启动某种更加普惠包容的“再全球化”,符合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普遍要求和广泛期待,这种变化也反映了全球治理的轴心正由西向东迁移。
三、“一带一路”推动新型全球治理的实践路径
当前,各国面临着多种全球性挑战,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显现政治阵营化和经济碎片化的趋势,特别是美国试图重新主导国际秩序,加剧了全球治理的复杂性。在此背景下,本文基于“财富—权力—社会目的”的三重维度,梳理和考察了“一带一路”在重塑全球价值链和国际分工体系、推动地区权力结构的变迁以及引领新型全球化进程等方面的作用,有助于理解和揭示“一带一路”在全球治理中的深刻影响。而从实践路径上来看,“一带一路”则是通过兼具包容性和实用主义的治理方案、强调沟通和对话的政策安排以及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真实践行,为实现全球的财富再分配以及结构性权力重塑而努力。在财富、权力以及社会目的的层面上,中国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实现了基本理念与实践做法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二者相辅相成,形成了切实可行的整体框架。可以说,“一带一路”是推动新型全球治理的最佳实践。
3.1通过兼具包容性和实用主义的治理方案,促进全球财富再分配
从财富视角看,共建“一带一路”将更多发展中国家拉入全球价值链中共同参与全球财富再分配,体现了包容性和普惠性的辩证统一。首先,“一带一路”选择国际合作领域作为全球经济治理改革的突破口,直面西方主导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下的薄弱环节。西方主导的国际合作体系过度强调受援国制度的自由主义化改革、社会性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援助资金的高优惠性,这些模式并未取得理想的治理效果,从而为“一带一路”提供了创新的空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上所言:“中国愿加大对全球发展合作的资源投入,致力于缩小南北差距,坚定支持和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一带一路”实际上倡导的是一种更加普惠包容的治理方案,同时在具体实践上强调政策、设施、贸易、资金和民心五大领域的互联互通,为新型南南合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引。“一带一路”拒绝那些诱导主权依附、鼓吹殖民、迎合特权、宣扬社会排斥、缺乏透明性以及可持续性的投资模式,而立足于现实的工业生产结构,以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投资为重心,以高标准为导向,帮助发展中国家重建经济增长动能。共建“一带一路”以远低于西方的贷款利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融资,协助发展中国家减轻债务压力,并以此为切入点协助发展中国家实施债务重组,抑制了债务扩张。同时,在亚投行、丝路基金等金融实体的支持下,中国陆续向地区国家输送大量良性资本,改善域内国家的债务结构。此外,项目设计和融资体系的创新也是“一带一路”方案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设计的创新体现在强调自下而上的合作模式,促进参与国家的共商、共建、共享,而融资体系的创新体现为在吸纳西方发展融资模式和做法的基础上,整合了多元资金的融资渠道和方式。“一带一路”通过第三方市场合作等机制将发达国家纳入合作,协调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利益,推动发展中国家更好融入全球价值链,提升其在全球分工中的地位。
在针对全球治理提供的解决方案上,可以将“一带一路”与“马歇尔计划”进行一个对比。
第一,相比“马歇尔计划”,“一带一路”的影响范围更广。“马歇尔计划”仅涉及西欧16个国家,而“一带一路”涵盖了100多个共建国和30多个国际组织,共签署了200多项合作协议。与此同时,“一带一路”的总预算规模高达39850亿美元,是“马歇尔计划”的近90倍,充分显示了其在全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第二,与“马歇尔计划”基于反共产主义的军事同盟体系不同,“一带一路”建立在非军事的“伙伴关系”之上,其目的是加强与相关国家的社会经济联系而非地缘政治控制,这种合作机制促进了共建国家之间的互利共赢,有力地推动了全球
治理结构的转型。第三,“一带一路”实践的重点在于建设基础设施,目标是实现欠发达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与“马歇尔计划”重建西欧被摧毁地区的目标形成鲜明对比。此外,“一带一路”的总体目标不仅是要增加对外市场出口,更重要的是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响应全球变暖和过度工业化的挑战,更加体现了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负责任态度和前瞻性思维。
综上所述,“一带一路”作为21世纪全球治理的重要倡议,其独特的发展战略、合作模式兼具包容性和实用主义特征,不仅与历史上的“马歇尔计划”形成显著差异,更重要的是,它为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关系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和治理模式,引导了国际关系从零和博弈向正和博弈的转变,促进了发展中国家大规模进入国际市场和财富再分配,推动均衡型价值链分工结构的形成,为减少成员国间的冲突、贫困和不平等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奠定了坚实基础。
3.2通过对话协商和政策沟通,克服集体行动困难,提升发展中国家的结构性权力
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许多全球性的问题,例如恐怖主义威胁、贸易不平等、环境污染、金融体系不稳定性等,都直接影响人类的福祉。这些问题具有外部性和系统性的特点,意味着它们超出了单一国家的应对能力,迫切需要全球层面的合作和协调。然而,全球治理并非易事。不同的国家和行为体对各种公共产品的利益攸关程度存在显著差异,这直接导致它们参与全球治理的偏好强度不同。这种偏好差异在国际博弈中造成了明显的“摩擦”,增加了合作实现的议价成本。为了在全球治理中实现不同行为体偏好的正向加总,促进合作的实现,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交易成本。加之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集体行动的难题始终存在。因此,全球治理是一个高度复杂且需要多方参与的国际政治经济过程,不仅涉及各行为体间的利益博弈和合作难题,还包括对制度设计的深入思考。中国强调制度设计的平等性和均衡性,针对“一带一路”,任何有意愿的国家都可以加入,不设加入门槛和附加条件,各国可以平等参与,从而有助于提升发展中国家在“一带一路”框架中的话语权,帮助发展中国家取得全球治理中的结构性权力。“一带一路”提倡通过政治协商和政策沟通的方式来解决国际合作中出现的问题,通过政府间政策对话交流和能力建设来消解各方的利益冲突和分歧,同时吸纳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参与。这种方案充分尊重各共建国家的主观能动性,有助于优化全球治理的机制设计,
通过对话协商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和信息失灵,减少各方利益博弈中的议价成本,从而有助于缓解和克服集体行动困难。中国坚持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将自身的制度主张强加于人,不搞军事同盟,从而推动各方形成最大的认同度,促进区域和平协作和共同发展。在国际争端中,中国始终保持中立立场,不滥用自身的影响力,不干涉他国内政,坚持劝和促谈,主张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化干戈为玉帛”。在“一带一路”框架下,许多国际争端问题得到缓解甚至解决。沙特与伊朗两国和解是世纪级的和平成果,极大促进了中东地区的和平与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扮演了和平斡旋者的角色,为事件各方进行政策沟通和平等对话“牵线搭桥”,从而促进了集体目标的实现。
制度性话语权是指在国际政治经济框架内,通过建立和运用规则、制度、机构等形式,从而影响、塑造和决定国际议题、政策和规则的能力与权力。这种话语权不仅依赖于语言、文字或其他文化形式的直接表达,更重要的是它体现在能够对国际舆论、政策制定和现象解释产生影响的制度层面上。②近年来,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既有机构决策权调整缓慢的背景下,中国积极推动亚投行等多边机构的发展,促进金砖国家应急储备安排等制度的建立。作为由中国发起的多边合作倡议,“一带一路”倡议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为重要平台,整合十余个区域合作机制和地区性组织,辅以超过100份双边合作文件。这些新平台和主场外交机遇使中国及各参与国在治理方案倡议和制定方面获得了更多主动权,显著增强了中国及沿线国家在全球治理尤其是国际发展合作领域的制度性权力,具有整体性和协调性,有助于提高“一带一路”共建国在国际组织运行、国际规则制定、国际秩序维护方面的影响
3.3通过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推进“再全球化”和多边主义
当前,国际局势风云变幻,尤其是自2022年俄乌冲突爆发以来,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出现政治阵营化、经济碎片化的趋势。俄乌冲突让美国进一步巩固了其在西方阵营中的领导地位,按照美国的标准对国际秩序进行价值观划线,在国际社会上拉拢盟伴全方位孤立俄罗斯,还试图将中国和俄罗斯进行立场捆绑。通过一系列操作,美国妄图将世界再次划分为不同的阵营,并不断寻求扩大己方阵营的权力和影响力,这对多边主义和世界和平构成了严重威胁。
与之截然相反的是,共建“一带一路”更加强调多边主义,主张在基于互相尊重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和基础上,去建立和维护与世界各国的关系。“一带一路”在区域合作中强调平等互利,合作共赢,是一个开放包容的进程,不搞地缘政治联盟或军事同盟,不针对谁也不排除谁,不是关起门来搞“小圈子”或者“中国俱乐部”。“一带一路”各共建方的关系是平等的,而非“依附与被依附""核心与边缘"的关系。“一带一路”坚持大小国家一律平等的原则,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切实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这是对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下国家关系的创新和发展,有利于真正践行多边主义。在实践中,一方面,中国积极推进包容性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针对新自由主义在应对隐性贸易壁垒上的缺陷,中国将共建“一带一路”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有机结合,通过打造富有韧性的人文共同体、发展共同体以及商业互信网络等,为提升贸易自由化水平创造良好环境。另一方面,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中国也关注资源全球配置造成的国家间和各国内部发展失衡的问题,以构建实质正义为遵循,推动世界贸易组织(WTO)等国际组织向公正合理方向改革,提升发展中国家话语权,以实际行动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利益。
同时,“一带一路”提倡的义利相兼、以义为先的新型义利观,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构建全球伙伴关系网络等内容提供了一套全新的国家间交往的范式。在共建“一带一路”中,中国坚持“亲、诚、惠、容”的外交方针,主张“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同周边国家建立友好关系,推动中国发展惠及周边。中国坚持以发展促和平、以发展促合作,推动各国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促进包容发展,增强区域互信。综上所述,“一带一路”在实践中真正体现和贯彻了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倡导多边主义的理念,有力维护了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普惠包容的方向发展。
四、结论
在当今国际政治经济领域,全球治理作为一个重要议题,指的是通过国际机制解决全球性问题,目的在于维护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提出的重要国际倡议,正在全球治理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不断为国际社会贡献公共产品,深刻推动了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和发展。
根据“财富—权力—社会目的”的国际政治经济学框架,本文指出共建“一带一路”有助于构建均衡型的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改善发展中国家在以往的俘获型价值链结构中的不利地位,建立更加公正和均衡的国际生产协作和财富分配模式。与此同时,共建“一带一路”能够从安全、生产、金融、知识结构方面增强中国的结构性权力和制度性话语权,并促进结构性权力在“一带一路”共建国之间的转移与扩散,从而提升“一带一路”各合作方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从社会目的来看,“一带一路”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最终目标,有利于纠正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后果,转变“逆全球化”的趋势,启动“重新嵌入”的再全球化,符合国际社会的广泛期待。以上变化反映了全球治理的轴心由“西”向“东”的迁移,
从实践路径来看,共建“一带一路”在全球治理中的贡献体现在其坚持和平共处、亲诚惠容的多边主义理念,主张通过对话协商和政策沟通有效克服集体行动的困难。“一带一路”通过整体性和协调性兼备的制度安排,增强了中国与共建国的制度性话语权,传播了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事务中的关切和声音,重塑了国际秩序。“一带一路”的全球治理方案,兼具包容性和实用主义精神,为解决全球性问题提供了创新且有效的途径。综合来看,“一带一路”不仅促进了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区域合作的深化,还为建立一个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带一路”的实施背景,是在西方主导的全球化进程中对高风险国家的长期差别对待现象中孕育而生的。西方国家对于共建“一带一路”的批评主要集中在其涉及的地缘政治风险上,认为该倡议可能加剧现有的全球“核心”与“边缘”之间的不均衡关系。然而,中国政府选择迎难而上,通过共建“一带一路”,积极探索新型的全球治理模式,以打破长期以来固化的国际治理结构,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个合作共赢的平台。这是中国在全球治理中寻求突破传统权力逻辑和财富逻辑的重要尝试。在实践中,中国坚持与共建国家进行平等互利的合作,推动共建项目既考虑到合作国的发展需求,也兼顾到区域和平与稳定的大局,同时在现实操作层面上也具备创新性和可行性。这一国际实践展现了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案。(作者:梁昊光 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