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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制裁效力指数的构建和应用——以美国对俄罗斯金融制裁为例

发布时间:2024-06-27 来源:国际合作中心

内容摘要:21世纪以来,金融制裁的使用日趋频繁和成熟,已成为美国对外经济政策的常态化工具。通过梳理2014—2022年美国对俄罗斯实施的各项金融制裁,基于政策量化思想和指数衰减函数构建了金融制裁效力指数,从政策目标、作用对象和参与主体总结其趋势特征,归纳俄乌冲突以来美国对俄罗斯金融制裁的新突破。为展现金融效力指数的应用,使用结构向量自回归模型实证验证美国金融制裁对俄罗斯卢布汇率、物价水平及出口商品的冲击。其启示是:中国应高度重视美西方对外经济金融制裁带来的严重冲击和影响;深入研究金融制裁的逻辑和规律;借鉴俄罗斯反制裁的创新方式,健全对外制裁和反制裁体系;通过国际组织建立国际经济金融制裁的约束机制;进一步优化中国经济金融对外开放政策。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2014年3月,克里米亚公投入俄引发西方国家强烈不满,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开启了对俄罗斯以金融制裁为主的多轮、多领域制裁。2022年2月24日,俄乌冲突爆发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先后对俄罗斯发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经济制裁,力度不断加大,涉及金融、贸易、能源、国防、文化传媒、体育竞技等多个领域。其中,金融制裁尤为高频和剧烈,包括冻结俄央行和商业银行的外汇资产、将俄部分银行剔除出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SWIFT)、没收所在国俄罗斯个人或实体的私人资产、禁止进口俄罗斯黄金、禁止俄罗斯用美元和通过美国的银行偿付债务、迫使俄罗斯陷入债务违约、图谋对俄罗斯能源供应实施价格管制。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The Office of Foreign AssetsControl of the U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OFAC)在声明中表示此番金融制裁是“意义重大且史无前例的”。

纵观21世纪以来大国间博弈,金融制裁已成为美国重要的博弈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要“发扬斗争精神”“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根据美国财政部发布的《2021年制裁评估报告》,自“9·11”事件以来,美国对外实施的经济和金融制裁呈爆炸性增长,制裁指定对象从 2000年的912个增加到2021年末的 9400多个,增长9倍多,实施制裁的机构从69个增加到176个(U.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2021)。美国愈发频繁地发起金融制裁,以达到其政治目的。2022年以来受俄乌冲突的影响,各国发布的制裁清单数量激增,俄罗斯已成为世界上遭受制裁最多的国家(Spencer,2023)。在美国频繁发起金融制裁且金融制裁体系不断完善的背景下,系统性研究美国对俄罗斯的金融制裁对规避制裁风险、评估制裁效力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自俄乌冲突以来,研究美西方对俄金融制裁的学术成果明显增多。然而,目前学术界有关制裁的研究多数为理论研究,实证研究较少,其根本原因是制裁事件频繁且制裁手段不尽相同,难以对其进行评估和量化。已有的研究在衡量经济金融制裁上多为引入虚拟变量,如研究经济金融制裁对收入不平等(Afesorgbor和Mahadevan,2016)、金融稳定(Peksen和 Son,2015)、GDP(姜薇,2021)、外商直接投资(柴璐鉴,2021)等。显然,简单地引入虚拟变量没有体现每项经济金融制裁的差异,无法完全展现其强度大小对目标国的影响。Dreger等(2016)、Kholodilin和 Net .unajev(2019)根据不同的制裁发起国和制裁类型构建制裁指数,区分了不同制裁事件的强度和效力。然而,随着俄乌冲突的爆发,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俄制裁手段层出不穷、灵活多变,使得原本构建制裁指数的框架体系无法涵盖所有的制裁手段。Morad和 Nady(2021)认为除了制裁类型外,经济制裁强度还与目标国和制裁发起国贸易关联度、时间等因素相关,因此在构建制裁指数时应综合考虑经济因素和时间衰减因素。但包含目标国经济因素的制裁指数不是严格的外生变量,进行实证分析时可能会造成偏误。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构建制裁指数,本文在 Dreger等(2016)、Morad和 Nady(2021)对经济制裁指数构建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彭纪生等(2008)的技术创新政策量化和陈升等(2021)的“一带一路”政策强度测度思想,以 2014—2022年美国对俄罗斯实施的金融制裁为研究对象,考虑时间衰减因素,构建金融制裁效力指数。

二、金融制裁效力指数的构建

(一)量化标准

金融制裁效力的赋值标准主要依据美国制裁相关法律结构和金融制裁类型,为了保证其准确性和有效性,金融制裁效力指数赋值标准在多位从事金融制裁相关研究的专家反复确认和修改过后得以认定,详细步骤如图 1所示。金融制裁效力的量化主要分为金融制裁法律效力、金融制裁措施、金融制裁参与主体、持续时间四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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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金融制裁效力的量化标准流程

1.金融制裁法律效力( Law)

美国对外制裁是将其国内法适用于境外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美国已逐渐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制裁法律体系和层级分明的行政执行机构。金融制裁法律效力主要指的是每件金融制裁的法律依据在法律体系中的纵向等级(陈升等,2021)。根据美国金融制裁法律体系结构和特征对金融制裁法律效力计分,金融制裁法律效力越高其赋值越大(彭纪生等,2008)。参考刘昱彤(2021)、袁见等(2021)的研究,在总结美国金融制裁法律体系的基础上确定金融制裁的法律效力赋值,如表 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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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金融制裁法律效力的评判标准和赋值

2.金融制裁措施( Measure)

金融制裁措施是指美国财政部发布的制裁俄罗斯相关文本中涉及的主要内容或主要任务。在总结美国财政部发布制裁俄罗斯的相关措施的基础上,借鉴徐以升和马鑫(2020)、朱磊(2019)对金融制裁措施的划分,根据美国对俄罗斯实施金融制裁的目标、成本和对象范围等确定其赋值标准,如表 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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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金融制裁措施的评判标准和赋值

3.金融制裁参与主体( Participant)

大多数研究都认为多边制裁会更有效,制裁主要发起国与其盟友、相关第三方、国际社会共同发起的多边制裁能够对目标国形成更多经济、外交与国际舆论上的压力,削弱目标国的实力与信心,遏制目标国向其他国家寻求资源从而获得帮助的可能性(周方舟,2020),并且相比于单边制裁,多边制裁更容易执行、更具合法性(Kobayashi,2013)。因此,本文金融制裁参与主体根据美国对俄罗斯金融制裁是否有多个参与主体确定其赋值,如表 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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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金融制裁参与主体的评判标准和赋值

4.持续时间

有研究发现制裁效力可能与时间有关,即制裁持续的时间越长,制裁效力越低(Bolks和 Al-Sowayel,2000;Neuemkirch和 Neumeier,2015)。相较于目标国自身经济体系内长期存在的矛盾和隐患,金融制裁是人为干预的短期外部冲击,对目标国造成的负面影响更短暂且易调整。若目标国经济形势较好、社会发展稳定、金融市场健康完善,那么当目标国外汇市场面临金融制裁冲击时,就会有较好的抵御和自我调节能力去消化金融制裁带来的冲击和不利影响。一项经济制裁对俄罗斯造成的冲击越大,俄罗斯经济、金融等领域恢复的周期则越长。此外,一些具有经济、科技水平、社会发展等优势的目标国,不仅能消化和转移金融制裁造成的负面影响,还具备反制的实力,能够发起反制裁以抵御负面冲击,削弱金融制裁的效力。

(二)计算方法

在得到每项金融制裁的上述各项得分后,计算图片时间实施的各项金融制裁强度( Strength,S),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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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图片为图片时间实施第 i项金融制裁的强度,图片表示金融制裁开始实施的时间(月度),i表示图片时间实施的第 i项金融制裁,图片分别表示图片时间实施第 i项金融制裁的法律效力得分、制裁措施得分、参与主体得分。

只要某项金融制裁没有被废除或终止,就将一直对目标国产生影响(彭纪生等,2008)。即金融制裁施加在目标国的强度不仅仅是图片时间颁布的金融制裁措施,而是累积到图片时间为止所有实施的金融制裁强度的总和。因此,金融制裁强度( Financial Sanctions Strength,FSS)可以表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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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图片为金融制裁强度,表示 t时间制裁国施加在目标国金融制裁强度的总额, N表示实施的金融制裁项数。

本文参考 Morad和 Nady(2021)、Jiulei Jiang等(2020)的做法,引入指数衰减函数来模拟金融制裁效力的平均变化趋势。假设图片时间实施的第 i项金融制裁效力(Efficacy,E)由初始值图片最终趋向于 0,则该项金融制裁随时间变化的函数表达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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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图片表示图片时间实施的第 i项金融制裁在 t时刻的效力, λ表示金融制裁效力衰减系数。对(3)式整理后对积分求解,得到:

从(5)式可以看出,测算金融制裁效果指数的关键是衰减系数 λ,且 λ越大,金融制裁效果衰减速率越快。通常认为,金融制裁强度越大,则其效果衰减速率越慢。故本文将图片的倒数作为金融制裁效果衰减系数 λ,代入(5)式,得到图片时间实施的第 i项金融制裁在 t时刻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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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得到金融制裁效力( Financial Sanctions Efficacy,FSE)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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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数据来源与测算结果

金融制裁效力指数主要涉及的数据来源于美国财政部官网公开的政策文件。为保证金融制裁政策文件选取的准确性,政策筛选严格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所有美国对俄罗斯实施的金融制裁措施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若一项制裁同时有多个法律依据,则取其中法律效力最高的为其得分;二是不包括次级制裁。为了方便金融制裁指数的分析和应用,本文选取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金融制裁效力指数为该季度的金融制裁指数,测算的美国对俄罗斯金融制裁效力指数(季度)如表 4所示。

表4  2014—2022年美国对俄罗斯金融制裁效力指数

三、金融制裁效力指数分析

(一)美国对俄罗斯金融制裁的趋势和特征

1.美国对俄罗斯金融制裁效力的趋势

自 2014年乌克兰危机爆发以来,美国对俄罗斯实施了一系列金融制裁措施,根据公式(2)和(7)计算美国对俄罗斯金融制裁强度和金融制裁效力指数,如图 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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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2014—2022年金融制裁效力指数时序图

2014年 3月以前,金融制裁强度和效力指数为零。2014年 3月克里米亚公投入俄,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联合对俄罗斯发起金融制裁,指数由零转正。2014年 3—7月,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实施的金融制裁多为冻结或没收俄罗斯特定个人和实体在海外的资产(列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的资产),主要目的是警告和威慑俄罗斯,金融制裁效力指数缓慢上升。2014年7月马航客机坠毁事件后,美国加大对俄罗斯的金融制裁力度,发布行业制裁识别清单(SSI),限制俄罗斯金融服务、能源、国防等行业和石油生产相关企业的投融资服务或其他交易,制裁进入实质性阶段。2014年7—12月,美国对俄罗斯实施的金融制裁较密集,制裁力度和范围进一步扩大,指数急速上升。2015—2016年虽然美欧继续延长对俄制裁,但密集程度弱于 2014年,且制裁力度和制裁范围也没有上升,金融效力指数也随之下降。

2016年12月,“通俄门”事件爆发,美国加大对俄罗斯的制裁力度。2017年8月,美国出台《美国敌对国家制裁法案》(Countering America's Adversaries Through Sanctions Act,CAATSA),旨在进一步加大对俄罗斯金融服务、能源(包括深水、北极近海和页岩油开发项目)以及国防等行业的制裁,指数随之上升。2018—2021年,虽然美国因俄罗斯前特工在英国中毒事件、刻赤海峡事件等原因不断延长对俄的制裁期限,但该时期金融制裁频率低、手段较温和,且美欧在对俄制裁问题上出现分歧,制裁效果大大降低,金融制裁效力指数随之下跌。

2022年2月21日,俄罗斯承认“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和“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引起美西方强烈不满,美国及其西方盟友对俄罗斯实施多轮金融制裁,密度高、强度大,堪称史无前例,制裁效果远高于2014年,金融制裁效力指数陡然上升。

2.美国对俄罗斯金融制裁的特征

美国对俄罗斯金融制裁的政策目标、作用对象和参与主体等均呈现不同的特征。金融制裁的政策目标从单纯的工具性目的到兼具报复性和表达性目的,目的更多样、初衷更复杂。2014年初,美国金融制裁的目的多为警告和威慑,以表示对俄罗斯侵犯乌克兰行为的谴责,手段多为冻结或没收资产等较温和的措施。2022年,美国对俄罗斯实施金融制裁的政策目的越来越广泛,兼具报复性和工具性目的,包括削弱其军事实力、解决领土军事冲突问题、惩罚等报复性地把经济损失强加给俄罗斯、寻求改变俄罗斯针对乌克兰的一系列政策等。

金融制裁的目标方从模糊的国家层面逐渐具体为实体(企业、自然人、组织机构等),手段更“聪明”、打击更精准。鉴于全面经济制裁引发的人道主义担忧,美西方国家开始转向使用聪明制裁(smart sanction),即针对目标国国内特定的个人、企业和机构发起金融制裁。实体代替国家成为金融制裁的对象,旨在精确制裁俄罗斯的政治决策者、利益集团和精英阶层,又被称为“精准的外交武器”(Drezner,2012)。大多金融制裁措施聚焦于对银行等金融行业的打压、对核心技术和商品的贸易限制、对石油与天然气等能源价格的管控等,实质上还是针对俄罗斯重要的资源,最大限度提高其制裁的效力。

金融制裁的发起方由发达国家为主转变为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国际组织等多种主体,成为国际社会中常态化的经济外交手段,主体更多元、使用更频繁。由于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霸权地位,早期的金融制裁主要由美国实施。随着相关国际组织的成立以及各国联系越来越紧密,制裁的行为主体逐渐扩展到多国联盟、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联合国、欧盟甚至是地方州政府等。2022年俄乌冲突爆发后,包括欧盟27国、“五眼联盟”国家 、日本以及中国台湾地区在内的34个国家和地区,在第一时间宣布制裁俄罗斯,比2014年乌克兰危机时参与制裁俄罗斯的主体多了数倍。

(二)俄乌冲突以来美国对俄罗斯金融制裁的新突破

1.将俄罗斯部分银行剔除出 SWIFT

这是美国对经济主权大国首次动用的“金融核武器”。2022年2月26日,美国会同欧盟委员会、德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意大利将 7家俄罗斯银行剔除出SWIFT,并对俄央行实施相应的限制措施。作为主权经济大国,俄罗斯共有 466家金融机构为 SWIFT会员,且石油和天然气生产创造的国际利润占俄罗斯财政收入的40%以上(王健等,2021),若不能利用 SWIFT进行国际贸易和国际交易,将付出极高的交易成本,可能致使大量资本外流,卢布大幅贬值。

2.冻结俄罗斯在美国及其盟国的央行资产和部分商业银行资产

这实际上是美国及其盟友单方面撕毁双方的契约,切断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对国际信用底线的突破。俄乌冲突爆发后,美国对俄罗斯银行持有的约 1万亿美元的资产展开全面制裁,并冻结包括俄第二大银行(俄罗斯外贸银行)资产在内的全部在美资产。同时,美国财政部将制裁对象划进不同的制裁清单进行分类制裁,这些清单的制裁对象包括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最大国有商业银行 ——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俄罗斯联邦国家财富基金、俄罗斯最大私人银行 ——阿尔法银行等在内的重要金融机构,几乎覆盖了俄罗斯银行业80%的资产。

3.禁止俄罗斯用美元和通过美国的银行偿付债务,逼迫俄罗斯陷入债务违约

这导致自1917年以来俄罗斯首次面临拖欠外债的风险。美国财政部宣布,从2022年5月25日起结束关于允许俄罗斯使用美元偿付债务的豁免政策,不允许美国的银行协助俄罗斯政府偿付债务。换言之,由于债权人的制裁,禁止使用美元和支付清算体系,即使债务国有资金实力偿付国际债务,也只能被迫违约。俄罗斯安全会议副主席梅德韦杰夫将此称之为“政治性违约”而非“金融性违约”,这都将严重影响俄罗斯的主权信用评级和国际信誉。

4.限制俄罗斯的国际融资能力

美国不仅限制俄罗斯的主权融资,即禁止美国人(U.S. person)向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国家财富基金、财政部发行的主权债务进行交易,限制俄罗斯金融机构及其能源、贵金属等行业龙头的融资,还控制国际评级机构下调俄罗斯主权信用评级,大大降低了俄罗斯获得国际融资的能力,使其对外融资成本大幅提高。

5.禁止进口俄罗斯黄金

这一措施限制了俄罗斯将黄金兑换成国际性货币用于国际支付的渠道。2022年6月28日,美国政府宣布禁止将原产于俄罗斯的黄金进口到美国。紧随其后,美国的盟国英国、日本、加拿大也禁止从俄罗斯进口黄金。这使俄罗斯的黄金储备功能受到较大限制,也给俄罗斯的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融资带来不便和损失。

6.对俄罗斯的石油和石油产品实施“价格限令+保险禁令”

这一制裁措施并不亚于将俄部分银行剔除出SWIFT带来的冲击,即要求被制裁国接受管制后的“协议价格”而非市场自发形成的价格,并通过保险禁令,形成商品价格市场和保险市场的“市场双杀”效应。2022年9月2日,七国集团(Group of Seven,G7)财长会议发表声明,对产自俄罗斯的原油和石油产品实施价格上限。2022年12月,美国、欧盟及 G7将俄罗斯原油出口价格限制在每桶60美元。美国的海运服务禁令分别于2022年12月5日对俄罗斯原油和 2023年2月5日对俄罗斯原油产品的海洋运输生效。而 G7提出的相关航务服务,包括禁止为俄石油和石油产品的海上运输提供保险和融资。由于全球 90%以上的船只都是通过总部设在伦敦的保险商协会投保,美国及其盟友希望利用其对全球航运融资和保险的控制,迫使俄罗斯遵守该价格上限。

7.没收所在国俄罗斯个人或实体的私人资产

这打开了随意冻结没收目标国裔居民或实体私有财产的先河。2022年3月16日,美国司法部和财政部成立跨大西洋多边工作组,调查俄罗斯寡头们的“犯罪行为”,并与欧洲盟友一道没收其游艇、豪宅和私人飞机等“不义之财”。该工作组也被称为俄罗斯精英、代理人和寡头(Russia Elites, Proxies and Oligarchs,REPO)工作组,由来自八个国家和欧盟委员会的代表组成,目的是查明并没收这些人在世界各地的资产。据不完全统计,受冲突和制裁的影响,俄罗斯富豪的财富损失已超过 800亿美元。在俄乌冲突爆发前的 2022年2月23日,俄亿万富翁的财富占俄罗斯GDP的近21%,俄乌冲突后,该数据急剧下降至15%(许陈静,2022)。

四、实证分析美国对俄罗斯金融制裁的影响

(一)变量选取和数据来源

基于数据的可得性,选择的样本区间为2014年第一季度至2021年第四季度,共32个季度的宏观数据。选取的主要变量为:金融制裁效力指数(FSE) ——用于衡量美国对俄罗斯金融制裁效力的大小,依据美国财政部官网公布的金融制裁政策以及公式(7)计算得出。卢布实际有效汇率指数(RealEffectiveExchangeRate,REER)——用于衡量卢布汇率水平以及俄罗斯对外商品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季度数据来源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消费者物价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CPI) ——用于衡量俄罗斯物价水平和通货膨胀水平,季度数据来源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口商品价值(Goods Value of Exports,EX)的对数值——用于衡量俄罗斯贸易水平,季度数据来源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二)构建 SVAR模型

k个变量p阶的 SVAR模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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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AB型-SVAR模型,假定A和B是可逆矩阵,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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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可逆矩阵A、B分别反映变量间的当期关系和干扰项对模型的影响,图片为简化式冲击,图片为结构式冲击。

为了估计k个变量 p阶的SVAR模型,需要对矩阵A施加 k( k + 1)/2个约束条件,使其恰好识别。因此,为了探究美国金融制裁(FSE)对卢布汇率( REER)、物价水平(CPI)、出口商品价值(EX)产生的影响,本文构建了 4变量 p阶的 SVAR模型,并且根据宏观经济理论做出如下假设:

H1:金融制裁为外生变量,不受其他变量影响。

H2:根据汇率决定理论,一国的出口商品价值和物价水平会影响其贸易条件,从而影响汇率。但由于此过程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效应(曹伟和林守武,2017),所以当期的卢布汇率仅受金融制裁的影响。

H3:出口商品价值对物价水平的影响同样存在一定的滞后,所以当期的物价水平受金融制裁和卢布汇率的影响,不受出口商品价值影响。

H4:出口商品价值受当期金融制裁、卢布汇率、物价水平的影响。

根据假设,本文设定的各变量顺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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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 ADF单位根检验,对数据平稳性进行检验。数据检验结果显示,卢布有效汇率指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检验,而金融制裁效力指数、消费者物价指数、出口商品价值未通过检验,其一阶差分后的序列是平稳的,故将处理后的变量代入SVAR模型中估计。

(三)最优滞后阶数和模型稳定性检验

在保证残差项的白噪声性质下,根据FPE准则和HQIC准则,确定此SVAR模型的最优滞后阶数为2阶。结果表明所有的特征根倒数点均在单位圆内,即模均小于1,说明模型的稳定性很好。

(四)脉冲响应分析

基于正交脉冲响应函数进行脉冲响应分析,得到变量间冲击反应动态函数,本文重点关注金融制裁作为冲击变量对卢布汇率、物价及出口商品价值的动态影响。

当对金融制裁效力指数(FSE)施加一个标准差的冲击,卢布汇率、物价水平和出口商品价值的动态变化如图 3所示。对卢布汇率(REER)的影响将由负转正再转负,第5期达到低谷后波动不断减弱,说明金融制裁使卢布汇率大幅波动,见图3 (a)。俄罗斯遭受金融制裁时,投资者短期内倾向于大量抛售卢布,转而追逐其他相对安全的避险货币,造成卢布贬值。但是,俄罗斯采取一系列措施抵消卢布短期贬值压力,包括对“不友好”国家和地区的天然气贸易实施卢布结算、允许企业和个人以卢布偿还“不友好”国家和地区的债务、限制卖空、资本管制、建立完全自有可控的支付体系等,这会使部分投资者(尤其是投机者)坚定对卢布的信心。在看多、看空两股市场力量的“拉扯”中,卢布在贬值和升值中反复。对物价水平(CPI)产生正向影响,在第2期达到高峰后波动不断减弱,说明金融制裁提高了俄罗斯物价水平,造成通货膨胀,见图3(b)。对出口商品价值(EX)由正转负,在第2期负向影响达到顶峰,说明金融制裁降低了俄罗斯出口商品价值且影响存在一定的滞后效应,降低了俄罗斯贸易收入,恶化了俄罗斯贸易结构,见图 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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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金融制裁冲击的脉冲响应图

五、对中国的政策启示

21世纪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坚持传统的军事对抗的同时,更多地使用金融制裁来实现其政治目标。鉴于美西方国家对外实施金融制裁有增无减的大背景,中国亟须借鉴俄罗斯的相关措施,在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采取反制裁措施来减轻、规避外国金融制裁风险。

(一)必须高度重视美西方国家对外经济金融制裁带来的严重冲击和影响

从金融制裁强度和金融制裁效力指数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已将金融制裁作为对外博弈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变本加厉。西方的制裁措施已突破了国际主权、国际法、国际规则、伦理规制、基本人权等多方的底层逻辑和应有的约束,同时打破了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国际贸易、国际金融交易、国际资本流动正常的运行秩序,使国际公约成一纸空文,国际组织机构极度边缘化。他们以制裁之名,行“世界警察”之实,必须有更多的国家站出来共同抵制和反对这种霸权行为。

(二)深入研究美西方对俄经济金融制裁的逻辑和新措施,探寻其机理和规律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从近年美国及其盟友对俄实施经济金融制裁来看,出现了以下新趋势:一是以美国为首、“五眼联盟”为核心、G7为主体,形成了对外经济金融制裁的利益共同体,加大了威慑力和影响力,而不再是单打独斗;二是围绕制裁目标,主动调整相应的法律法规,胁迫和打压被制裁对象;三是制裁和胁迫手段越来越无底线,经济利益让位于政治因素,趋向极端化。制裁从经济、金融、科技、贸易等传统领域扩展到文学、艺术、体育、教育等诸多领域,制裁一定程度上变成掠夺和侮辱的代名词。因此,学界和商界应加大对国际经济金融制裁的理论和案例研究,认识和把握美西方对外制裁的理论基础、法理、行政体系、运行机制和实施措施及效果等,以探求应对之策。

(三)借鉴俄罗斯反制裁的创新方式,健全中国对外制裁和反制裁体系

俄罗斯对美西方反制裁的手段和成效带来的一个重要的启示是:要高度重视国外制裁,但不能恐惧和退缩,要积极应对,同时在高度全球化的今天,更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在强势领域变被动为主动,实施行之有效的反制措施,维护本国的合法权益。俄罗斯作为主权大国,美西方对其制裁累计多达一万多项,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为中国提供了难得的研究和借鉴的样本。中美若发生大的冲突,美西方对中国的制裁可能比对俄罗斯制裁的数量更多、强度更大。一方面,中国应积极应对美西方在经济、金融、科技、意识形态等各领域的挑衅、打压和制裁,健全反制裁的法律法规体系,利用市场规模、全产业链、人才等有利条件实施有效的反制措施;另一方面,应建立中国特色的对外经济金融制裁体系,主动出击,以对冲被制裁的风险。

(四)通过国际组织建立国际经济金融制裁的约束机制

目前尚无明确成文的国际法文件禁止单边经济金融制裁,这为国际经济金融制裁的滥用提供了极其便利的条件。对此,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机构应对国际经济金融制裁的条件、禁止的条款及救济措施等做出相应的规约,以维持国际经济和货币体系的安全和稳定。同时倡议受到美西方经济制裁严重的经济体建立反经济制裁共同体,在国际贸易与投资、科技交流、人才流动、货币的跨境交易等方面展开合作,提升反制裁的效力和影响力,打破霸权的胁迫。

(五)在总体国家安全观下,进一步优化中国经济金融的对外开放政策

参照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经济的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从广度和深度上扩大对外开放,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努力提高对外开放质量和效益,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应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新趋势,金融行业中涉及数据、信息网络安全等关键领域,应根据对等开放原则逐步动态调整开放权限,以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作者:陶士贵 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源 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郭磊 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