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标志着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开始运行。这不仅对于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而且基于RCEP15个成员国拥有近23亿的总人口和占全球经济总量和贸易总量各三成左右,不仅构成当今世界体量最大的区域经济合作体,也因该区域经济发展的相对优势和潜力而体现着未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为促进新兴经济体加快开放发展呈现出积极的合作前景。
对现在世界上最大的三个自由贸易区——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和RCEP——进行比较可见,在各自由贸易区占全球人口比例和占全球GDP比例方面,RCEP都比较占优,但在贸易方面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RCEP的生效也为各成员国的发展带来更多机遇。
一、RCEP生效带来的发展机遇
2021年底,RCEP15个成员国占全球人口总数29.7%、GDP的30.57%以及全球贸易总额的28.74%。这一协定的生效,为成员国抱团发展增大彼此合作空间、扩充经济流量。
第一,从货物贸易领域看,该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加上通
关便利度的优化安排,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将获得显著提升,为成员国增强既有贸易优势创造更多机遇。
第二,从服务贸易领域看,日本、韩国、印尼等7国的服务贸易已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我国等其余8个成员国在协定生效后6年内要把正面清单转为负面清单管理,这将为成员国做大做强服务贸易,优化其整体贸易结构、提升总体贸易竞争力提供新的发展机遇。
第三,从国际投资领域和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看,进一步放宽了成员国间的投资准入条件,加上原产地规则、技术标准等也将逐步统一,将给区域内产业链的构建和发展带来利好,促进区域内经济要素自由流动,推动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对接和合理分工、融合发展。
第四,从货币工具看,随着RCEP正式生效,中国—东盟双边经贸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双边金融领域合作持续深化,将推动更多东盟市场主体倾向于选择用人没你进行跨境支付结算,区域内外的市场主体投资和交易人民币金融产品的需求也将进一步增长。这一趋势与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要求高度吻合。
第五,从合作机制效能看,RCEP生效实施,使原有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分别形成的多个“10+1”自贸协定有了新的整合,同时推进了原本并没有自贸协定的东盟外的一些国家间也借此形成较高水平的自贸伙伴关系。比如根据RCEP,中国与日本历史上首次建立自由贸易关系。
RCEP实施以来初见成效,2022年上半年,我国与RCEP成员国进出口总额达60423.1亿元人民币,其中进口30282.8亿人民币,出口30140.3亿人民币,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7.8%和5.6%。
和全国同期总体外贸情况对比,中国进出口总额19.8万亿元,其中进口、出口分别增长4.8%、13.2%。
可见:RCEP协定在开局生效阶段就给其他成员国带来了中国大市场的利好。
可以预料,RCEP的生效不仅促进该协定签约国的经济发展和合作机制的优化,也必将为亚洲经济持续提振和促进国际经贸合作输入新的能量。
二、新兴经济体要强化开放合作
RCEP使原有东盟与多国分别形成的“10+1”合作关系得以整合,反映了新兴经济体加强合作(横向相互合作以及纵向的与其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合作)的良好愿景。这是在面对经济全球化遇到挑战和阻力之际,代表坚持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积极取向所赢得的胜利,它增强了新兴经济体加强开放合作的信心,同时也对新兴经济体进一步发展国际间开放合作形成新的启迪。
RCEP为南南合作和南北合作提供了新的平台,成为推进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良好开端。目前来看,新兴经济体的合作,除双边合作外,多边合作主要有三类情况:一类是以金砖国家合作为代表,反映新兴经济体在国际经济政治格局中提升话语权、影响力的积极倾向;第二类是以上海合作组织为代表,从区域发展安全视角切入,进而向地区经济合作拓展空间和加强互联互通设施与机制建设;第三类是以RCEP为代表,以区域自由贸易区建设为主要依托,着重于经贸一体化合作,具有南南合作+南北合作的特色。三种方式的共同的出发点在于共谋发展,其中一些尚未成为新兴经济体的发展中国家还可以在合作中提升国际资源配置质量、提升发展水平,从而加入新兴经济体的行列。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推动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机制更好发挥作用,扩大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合作机制影响力,增强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
新兴经济体加强开放合作,主要方向有:
一是原合作范围的扩大、合作机制的延伸。对于国际间的多边合作关系,总体上应持开放态度,如按照RCEP协定规定,在该协定生效后18个月起开放吸收新成员加入的程序;其他如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合作机制等,都持有积极开放合作的观念,已经在持续吸收新成员或正启动吸收新成员(含观察员)的工作。从今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看,这种区域合作的扩大与全球化进程是相互促进的,也是为各国因应国情和发展需求参与全球合作模式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特别是对于势单力薄的中小型发展中国家,这种多边经贸合作机制有利于其通过抱团发展而赢得更多发展机遇;在合作范围扩大的同时,合作机制也必然趋于深化,如贸易合作的做大必然要求金融合作的跟进,产业的合作必然推动研发合作的开展,经济合作必然引起文化交流的增加,等等,对于参与合作的各方而言,互利共赢是其做大开放合作的初心,也是对区域合作机制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的验证。
二是可加强不同合作组织之间的对话、联系和合作。从现有的多边合作状况看,一般的多边合作协定,既多有开放性举措(可吸收新成员),也多与其他多边双边合作不持排他性,如RCEP协定本身就从东盟自贸区基础上,与多个“10+1”兼容,也与东盟10国之外其他成员谈判和签订多边、双边协定不冲突(如可以继续推进中日韩自贸区协定的谈判等)。基于此,在主要新兴经济体参与的区域合作协定之间,可以进一步发展新的合作互补关系(比如,可以尝试建立RCEP与上海合作组织的对话交流机制等,以进一步促进亚洲国家的团结协作)。不同协定彼此之间联系的加强和合作的增加,将可以增进不同区域合作组织之间的互补性,更可令彼此的重要性因组织间合作带来的抱团效应而显著增强。这一考量,从哲学意义上看,本质上是基于各个区域合作协定不是设置对抗经济全球化的壁垒,恰恰相反,是不断构筑扩大全球合作的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积极的发展基础。
三是新兴经济体要在南北合作方面发挥积极引领作用。在新兴经济体中,可以肯定的是,一些发展基础较扎实、相对优势较突出的新兴经济体,已经或将在今后会进入发达经济体阵营。新兴经济体国家要成为链接发达经济体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共建开放型世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坚力量。这首先是因为发达经济体在投资与贸易等国际经贸合作中,更多注重承接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新兴经济体,而一般发展滞后的发展中国家较难获得国际优质资源的配置;另一方面,新兴经济体要进一步凸显其在全球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必须带动众多的一般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把自身的发展优势用以辐射带动更大的发展群体。所以今后新兴经济体的开放合作可以有更宽的视野,既与发展水平相近的经济体加强抱团(横向合作),又与发达和欠发达经济体加强互惠合作(纵向合作)。目前RCEP协定在这方面已有良好开端,亚洲概念下的发达经济体已纳入,在此基础上,今后应主要考虑向南亚、中亚特别是南太平洋地区扩展合作范围。
三、中国实行更高水平开放的思考
近年来,中国在世界经济版图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愈益重要。
据IMF及世界银行统计,2021年中国GDP总量占世界经济总量的比重超过18%;2008年至2021年,中国约贡献了全球经济增长的30%。
“中国制造”在提供全球日常必需品乃至抵御全球通胀方面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商品出口量来看,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出口的国际市场份额达15.1%。
在中国进出口总额持续居世界首位情况下,2022年一季度,人民币在全球外汇储备中的占比达2.88%,较2016年人民币刚加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时上升1.8个百分点,在主要储备货币中排名第五;2022年5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将人民币在特别提款权(SDR)中的权重由10.92%上调至12.28%,权重稳居世界第三位。
作为实现更高水平开放的重要路径,在2022年1月1日RCEP正式生效实施的同时,我国重申了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的目标,这也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要求。那么如何构建更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区网络呢?主要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从提高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高度,做好营商环境建设、推进制度型开放。
第二,打造更优质的开放经济展示平台,比如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等,还可以创建一些专业性的论坛,特别是一些城市论坛,因为城市是安全系数最高的主体。
第三,扩大中部、西部地区面向东盟和RCEP的开放合作,加强中西部地区与RCEP成员国的互联互通。
第四,在微观层面搭建更多平台,比如组建RCEP中小微企业合作委员会和RCEP企业家交流会。
最后,加入更多的国际合作协定,这符合中国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从货物贸易强国走向服务贸易强国的需要,中国应争取在各前沿领域当中赢得更多的话语权。(作者:董小麟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原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