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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背弃承诺将动摇中日关系基础

发布时间:2022-09-13 来源:国合中心

回顾历史可以发现,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前提是日本承认中国对台湾主权,统一问题是中国内政。而当前日方的种种涉台言行,是对国际法与双边约定的违背,也将危及中日关系根基。

中日邦交正常化即将迎来50周年之际,配合美国干预台海事务似乎成为日本的“半官方态度”。回溯原点,邦交正常化的前提是日本承认中国对台湾主权,统一问题是中国内政。因此,日本在台湾问题上背信弃义,将动摇中日关系的基础。

日本承认中国对台湾主权是邦交正常化的前提

有日方学者称,《中日联合声明》中,日方仅“理解和尊重”,而未“接受”台湾是中国领土。回顾邦交政策化过程和国会答辩可以发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邦交正常化前,中方就在《日中共同声明文案大纲》中要求日方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解放台湾是中国的内政问题”。在首相田中角荣访华后的第一次外长会谈(1972年9月26日上午)中,日方对此作出回应,向中方提交了声明草案。草案涉台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在会谈现场,日方宣读《日中共同声明日方方案的对华说明》,并将该文件递交中方。文件包括对台湾问题立场的详细解释,写明“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是解释的简洁化表述。因此,这一解释既是日方对中方的承诺,也是邦交正常化后日本政府对台湾问题立场的雏形。 

解释针对台湾主权归属问题称:“我国基于《旧金山和约》放弃了所有对台湾的权利,因此无法单独认定台湾当前的法律地位。……但同时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的(历史)经纬,基于这些宣言的意图,台湾应当被返还给中国,这是日本政府不变的见解。我国全面尊重‘一个中国’这一中国的一贯立场,理所当然,完全没有将台湾再作为日本领土或支援台湾独立的意图。因此,我国没有预想将来台湾拥有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之外的任何法律地位。”根据上述表态,日方“理解、尊重中国立场”的含义是承认台湾归属于中国,且台湾未来的法律地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理由是《开罗宣言》宣布台湾应当被返还给中华民国,日本又接受了宣称应履行《开罗宣言》的《波茨坦公告》。

在这次外长会上,中方也向日方提交了正式草案,涉及台湾问题的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政府基于《开罗宣言》赞同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

根据日方公布的会谈记录,1972年9月26日傍晚,各自对草案进行研讨后,双方举行第二次外长会谈。为弥合差距,大平正芳朗读了日方修正案,相比此前,修正案加入了“坚持基于《波茨坦公告》的立场”,显然是基于前述日方解释,对中日双方草案折衷的产物,与最终方案相似。

最终,经过文本修订,《中日联合声明》中关于台湾问题的条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前述解释中的关键措辞,包括充分理解和尊重中方立场、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全部体现在声明中。因此可以认为,前述日方解释是实现邦交正常化的重要前提,如果日方没有将“理解和尊重中国立场”解释为“台湾应当被返还给中国”“没有预想将来台湾拥有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之外的任何法律地位”,双方很可能继续交锋。

上述文件在70年代并未公开,但是首相田中角荣一行回国后,日本政府在国会曾有一系列表态,与文件中“日本认为台湾主权属于中国”的逻辑相同。表达这种逻辑最清晰的是曾参与谈判的外务省条约局长高岛益郎于1973年7月26日进行的国会答辩。高岛表示,邦交正常化是“更改了对代表中国的政府的承认,从之前的中华民国政府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换言之,日方承认中国作为国际法主体未变更,而仅是政权更替。那么,承诺遵循《波茨坦公告》,即等于承认台湾属于中国。随后,高岛还进一步解释称分治不影响对领土的认定。外相大平正芳也曾于更早表示“日本接受了表明台湾应当属于中国的宣言”。

综上所述,邦交正常化时,日方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中华民国对台湾的主权,且认为台湾未来的地位唯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

日方承诺将“如何统一”视为中国内政 

在邦交正常化前,《日美安保条约》允许美军为维护“远东和平与安全”使用日本的军事基地,日本政府认为“台湾属于远东”;1969年的《日美联合声明》中有所谓“台湾条款”,称“维持台湾的和平与安全对日本安全极为重要”。这曾经意味着日本政府允许美国使用日本的军事基地武力干预台海。 

但在邦交正常化后,因日本改变了对台湾地位的认识,其对中国统一问题的看法也随之转变。在前述《日中共同声明日方方案的对华说明》中,日方表示,基于对台湾地位的认识,“台湾当前处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同政权支配产生的问题,应该由中国人自身,也就是作为中国的国内问题被解决”。继而称,出于日本国民的愿望,“台湾问题必须和平解决”。

回国后,日方基本坚持、并公开了同样的认识。1972年11月2日,大平正芳外相表示大陆与台湾的纷争是“内政问题”,且基于这种认识,美国要求使用基地干预台海时,日本在事前协商中将充分考虑这一因素。田中角荣首相随后重申了纷争“确实是内政问题”,在拒绝回答假定问题(大陆与台湾冲突时如何处理美军使用基地问题)的同时,表示“不会干那样(干涉内政)的事情,也不会发生(两岸间冲突)”。11月8日,大平正芳外相代表政府发表统一见解。他一方面表示基于国际局势变化,日本对“台湾影响日本安全”的认识发生了改变;另一方面表示基于日本对台湾问题的立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文如此,应为大陆)与台湾(原文如此,应为台湾当局)对立的问题基本上是中国的国内问题;日本希望当事者间和平解决问题;在运用《日美安保条约》时,日本将考虑到今后日中两国友好关系慎重考虑。

因此,在回国后,日本政府公开阐述了曾对中方承诺过的对统一问题的立场。这一立场为:使用包括武力在内的手段解决统一问题是中国的内政,日本将慎重考虑是否允许美军使用日本基地干预台海事态;日本希望统一问题和平解决,但这仅是“希望”。

此后,这种认识又屡次被重申,并作为运用《中日联合声明》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案例。1975年2月10日,外相宫泽喜一重申两岸冲突在“法律上应当是内战”。1977年6月6日,外务省亚洲局局长中江要介表示,如中美围绕台海发生纷争,“关于台湾,日本必须采取和《日中共同声明》方针不违背的行动”。1978年10月11日与10月16日,首相福田赳夫反复表示是否允许美军使用基地,要顾及《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因此,在邦交正常化过程中,基于前述对台湾地位的认识,日方向中方承诺将统一问题视为中国的内政。邦交正常化后,日方公开了这一承诺,并表明将据此立场运用《日美安保条约》,且认为这是忠实于《中日联合声明》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表现。

背信弃义将动摇中日关系根基

当前,无论是针对台湾的定位问题,还是针对中国统一问题,日方言行显示其立场出现明显倒退。据媒体报道,前防相岸信夫曾称“台海发生危机对日本而言不是别国的事”,首相岸田则称“台海危机时,日本将与美国联合行动”。伴随着上述表态,2021年后,陆上自卫队时隔20余年开展10万人规模军演,并且不断与美军联合演练“远征前沿基地作战”(EABO)战法。双方将西南群岛假设为战场,使用陆基导弹联合攻击目标。在国会上,被质询对台湾问题的态度时,日本领导人通常仅表示期待对话和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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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通过回顾历史可以发现,在邦交正常化过程中,日方曾向中方对何谓“充分理解、尊重”中方立场作出了具体承诺,即基于《波茨坦公告》,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中华民国对台湾的主权,将台湾视为待统一的中国领土,两岸的纷争与统一是中国内政。随后,“充分理解和尊重”中方立场被写入《中日联合声明》。邦交正常化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日本领导人在国会答辩中遵守并公开了上述承诺,并表示将基于《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极为慎重地考虑是否允许美国利用日本的基地干涉台湾问题。因此,日方当前的种种涉台言行,是对国际法(《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与双边约定的违背,也将危及中日关系根基。(作者:徐永智 现代院东北亚研究所副研究员)